拟对博大60万吨绿色综合建材环保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博大60万吨绿色综合建材环保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 编:418200
联系电话:0745-763764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2021年7月23日-2021年7月29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博大60万吨绿色综合建材环保产业园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桂花园乡岩门1号 |
建设单位 |
洪江区博大商砼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昌润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砂石生产线1条,建筑面积8400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建筑面积8000立方米;干混砂浆生产线1条,建材面积8000立方米;商品沥青生产线1条,建筑面积6700立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采取密闭网、路面硬化、洒水降尘,规范施工。 2、废水:施工现场的生活废水和建筑废水。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理外运做农肥;建筑废水通过坑、沟沉淀后再利用于堆场、料场喷淋、道路冲洗、出入车辆冲洗。 3、噪声:主要来自人员活动噪音、施工机械设施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合理安排工期。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堆放场所,竣工时处理干净。 二、营运期 1、废气:通过脉冲反式除尘器、布袋式除尘器和喷雾降尘处理颗粒物;钙法湿式除尘脱硫处理导热油炉废气;四级除尘除烟气系统处理沥青烟气;抽油烟机处理食堂油烟。 2、废水: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用于周边农田。 3、噪音:采取吸声、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噪音。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废机油、导热油炉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