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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3614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15 15:28 【字体:

一、项目基本信息

怀化市洪江区3614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地处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新街范家冲至罗汉山地段,污染地块中心经度:东经109°59′31″中心纬度:北纬27°06′31″。距离城区为1公里,毗邻洪江嵩云山景区药王寺旅游景点,周围有原职工宿舍和当地居民房。污染地块总面积约21331㎡。调查场地涉及的企业包括3614兵工厂、正驰医药、原洪江市电镀厂、原洪江市第三塑料厂等企业,均属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根据《怀化市洪江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文件第4条建设用地分类规定,该地块为第二类用地。

为查清洪江区3614厂区环境污染状况,保证土地安全开发和利用,湖南省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委托湖南华弘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怀化市洪江区3614厂的场地环境调查工作。根据项目场地调查报告,洪江区3614厂污染场地重金属污染严重,砷重金属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委托湖南德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结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场地污染土壤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对怀化洪江区3614厂污染场地的污染进行识别,综合分析选定GB36600—2018二类用地筛选值作为本场地砷的修复目标值,该值为60mg/kg,总修复面积21331.00

建设单位委托湖南恒炬勘查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怀化市洪江区3614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地勘报告》;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怀化市洪江区3614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委托湖南湘伟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怀化市洪江区3614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实施方案》;怀化市洪江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区发文【202093号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202012月,经公开招投标程序,完成项目EPC招标程序,由湖南创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和湖南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中标该场地修复项目。2021312日湖南创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和湖南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启动了该地块修复治理工作,20211130日完成该地块修复治理工程。为确认修复工程的修复效果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分局委托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承担的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工作。

二、修复概况

修复目标:修复后土壤水浸液中重金属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规定限值;表层土壤重金属总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固体废物采用《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HJ557-2009)检测浸出液中有害成分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属于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工程内容

对面积约为32亩合21331.00的深度为0~1.5米,总土方量33199.7m³的受污染土壤采用固定/稳定化进行修复,并采用原位异位回填对厂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固废进行分类处理,约1.5m³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后剩余的再进行安全填埋0.1m³生活垃圾直接转运至洪江区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0.8m³工业固废进行固定/稳定化处理,并转运至洪江区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场地表层回填新土,对场地进行平整后生态恢复,生态修复面积约为32

三、实施过程及二次污染防治

项目于20214月开工,202111月施工结束。根据环境监理报告结论,监理单位从土壤治理环保质量、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声、固体废弃物、生态保护等几个方面对该工程进行了施工期的全程监理,按照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的要求,本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及设施落实到位,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投诉事件,重金属污染土壤得到有效治理,项目施工区域均进行了生态恢复。本项目的实施,对当地产生一定的环境效益。

四、修复效果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进展顺利,较好地履行了施工合同项目履行手续齐全项目参建单位资质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实施和审查意见规定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项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保投诉,未产生二次污染,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主要环境保护措项目达到了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规定的治理修复目标。怀化市洪江区3614厂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效果结论为合格。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分局

单位地址黔城镇冰心路环保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易思礼18163991822

邮政编码:418200

效果评估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实验室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区内亚大路99

联系电话:朱红波15874954708

邮政编码410000

六、意见反馈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22815日至2022822日,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来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评估单位提交意见,效果评估机构将真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详细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