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怀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
HHCR—2020—00005
怀政发〔2020〕6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怀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
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
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中央、省在怀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要求,现将《怀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予以发布,请结合实际,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本管控要求和准入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怀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除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怀化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