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法定信息 > 义务教育

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报告

来源:怀化市洪江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12-22 08:51 【字体: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202112月)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完善县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深入教育一线调研和为师生上思政课等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

我区成立了区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由区工委副书记杨世勋任组长,肖崇斌、黄文胜、李超任副组长,成员有教育局等14个单位组成,在区教育局设秘书股,配有专职人员。一年来,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加强了对全区教育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

区工委、管委定期进行议教,2021年,区工委委员会议和区管委常务会议议教都达4次,对每次议决的教育事项,均执行到位

我区已建立区级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并明确各区级领导必须担负起思想政治课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区工委、管委领导成员联系学校安排表》,区工委、管委主要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开展调研,为中小学校师生上思政课

区工委书记、区管委主任在2020年度年终述职中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了述职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坚持德育为先,注重德育工作实效。将体育、艺术工作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

①我区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升旗活动、主题班会、主题德育活动等方式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牢固树立全体师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师配备齐全各校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教育

我区各中小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2018年修订)》(湘教通〔2018〕585号)文件开足开好了德育课程

我区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率、上报率均达100%,优良率达65%以上;开展了学生体质健康体检工作,严格落实了近视防控措施和监测工作。洪江区坚持五育并举,将体育、艺术纳入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制定了相关的评价指标

3.推动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

①区、局、校召开各级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双减”暨五项管理的决策部署;教育局出台下发了五项管理相关文件,各学校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执行

②责任督学专项督查与随访督导相结合,每月对“五项管理”实施督导,督导结果实施通报并督促学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③按时报送“五项管理”的执行、督导、整改情况,一是按时完成基础教育双减监测平台上传任务。二是如期上报《双减和五项管理落实情况区县自查表》、区县五项管理实施细则、双减优秀材料推荐等。三是参加了双减优秀小视频报送,向市局推荐6个优秀视频

三、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4.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即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全县市区总数)比上年增长;落实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上级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预计较上年增长1.2%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全区总数)比上年增长1.63%

生均公用经费按幼儿园500元/生、普通小学650元/生、普通初中850元/生、普通高中1000元/生、中职学校2400元/生安排。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具体拨付情况见附表

5.达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公务员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落实中小学教师定期体检制度

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截止到2021年11月,我区现有在编在岗义务教育教师(不含试用期)430人,年平均工资收入为78914元;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公检法、生态环境分局、试用期)496人,年平均工资收入为66065元。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公务员发放激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了义务教育教师,2021年财政年初预算按5000元/人安排2021年教师绩效奖励305.5万元

②教师体检为两年一次,2020年预算安排中小学教师体检经费54.48万元,2022年拟安排中小学教师体检经费77万元

6.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推动教育乱收费问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出台了《洪江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教育局、宣传部、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督局五部门联合制定了《洪江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议事规程》,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对学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教育乱收费检查与监督,从源头杜绝了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7.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师资学科结构合理;辖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逐年提高。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全面完全国家和省市培训计划,足额预算师训经费

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关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的批复》(洪区编〔2020〕1号)

②我区师资学科结构基本合理,辖区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逐年提高,2021年本科教师占比65%,较2020年64%增加1%

③我区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培训计划,足额预算师训经费。全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71人,2021年,国培参训的教师达372人次;省培参训教师7人次;市培参训教师16人次;区级培训764人次;校本培训全区全覆盖。我区2021年的教师培训经费,按预算内的教育专项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①出台《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洪江区“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职责的通知》、《关于聘请李婷香等同志为洪江区教育行风监督员的通知》、《洪江区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十条措施》、《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区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洪江区“师德师风建设年”推进方案>和<洪江区“学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和专项督查活动

②在洪福洪江及红网等门户网站上公布师德师风举报投诉途径;查处两名违反师德师风教师并对其进行了处分

9.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我区积极按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活动,2021年洪江区校长、教师轮岗11人次,基本达到10%和20%的要求

五、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10.完成公办幼儿园及中小学学位年度建设任务,完成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①我区中小学学位完全能满足本区学生就读我区有公办园6所,民办园3所,公办园占比达66%以上我区已完成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

②我区新型农村网络联校建设已实现全覆盖。

11.按时完成芙蓉学校建设任务,加强对口帮扶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内涵建设。完成省长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改薄”问题整改工作

①我区没有芙蓉学校建设任务

②我区采取集团化办学方式开展对口帮扶,幸福路小学帮扶东方红小学和横岩中心小学、中山路小学帮扶岩门中心小学,通过整合资源、加强交流、集体教研等方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③已全面完成省长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改薄”问题整改工作

12.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①出台了《洪江区关于加快教育优质发展的意见》(洪区发【2019】4号)。制定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方案》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目前6所公办园和2所民办园已实现普惠,幼儿入园率10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②我区没有超过2000人的小学和初中没有超过2500人的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我区各义务教育学校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均已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的标准

13.完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任务;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超大班额全面清零。义务教育大班额无反弹。实施标准化中职学校建设工程,增加优质中职学位供给。

①我区高中各班班额均在55人以内,没有大班额现象

②我区超大班额清零

③我区公办中职学校条件达到了标准化要求,辖区学位增长满足需要

14.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我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5.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按照部署深入开展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破除“五唯”顽疾取得良好效果

①我区出台了《洪江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局制定了《洪江区2020-2021学年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评价方案》、《洪江区中小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指标》。既没有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来考核下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也没有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更没有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以及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等现象。一年来,我区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坚持五育并举,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对德育先进单位、智育先进单位、体育先进单位、美育先进单位、劳动教育先进单位的学校进行了评比奖励

②我区开展了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

16.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要求,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①我区制定出台了《怀化市洪江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洪区教字〔2021〕25号 ),符合湘教发【2021】16号文件精神

②我区中小学校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没有违规招生入学现象

③我区普通高中洪江一中招生按照怀化市教育下发的《2021年怀化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怀教通〔2021〕1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由怀化市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没有违规现象

七、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7.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健全,专职工作人员和教育督导经费充足,教育督导职责履行到位

①我区制定了《洪江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洪区办发【2021】29号)

②我区教育督导机构健全,督导机构专职人员2人,能履行教育督导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③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和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021年将按标准补足,2022年已列入预算,教育督导工作经费为10万元,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按5万元/个标准共计15万元

18.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制定了《洪江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维稳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开展了规范整治月联合执法行动,整改了3个不合规广告宣传问题,关停1所违规机构。加速推进了学科类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现有5所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有3所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压减2所(1所实现学转非1所注销)。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平台,现有11所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监管,监管资金22万元。加强作业管理,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现有7所义务教育学校,作业公示、作业时间控制、考试次数以及成绩等级呈现、课后服务覆盖率均达100%

八、维护教育安全稳定

19.完成校园安防“三项建设”年度建设任务, 中小学及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达到100%、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报警器和视频监控达标率达到100%并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

全区城乡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到达100%;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重点部位监控覆盖率达100%,学校校门口、门卫室、食堂等重点部位监控均接入公安天网系统,接入率达100%;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装“一键报警”系统,安装率和接警率均达到100%

20.完成学校实验室现存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我区已完成学校实验室现存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立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21.推进预防学生防溺水、预防学生欺凌、校园周边治理等安全重点工作;未发生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防溺水:区教育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设置警示标牌,建立巡查制度,引导学生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技能。防欺凌:各学校都制定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开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了法治教育。校园周边治理:扎实开展联防联控,着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化市场、治安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联合区直部门、乡街共同做好校园周边治理,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大局。未发生涉校涉生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2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完成适龄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不发生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全力维护校园稳定。摸排教职工、学生、家属区住户共计8812名。其中学生6507名,教职工(含退休)1369名,家属区住户936名,全区在校师生上报健康检测卡和健康码达100%,教职工接种率达100%,适龄学生接种率达105.5%。食品安全:区市监局联合教育局定期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督查覆盖率达100%全区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完成100%

九、奖惩项目

23.加分项目

获湖南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

获湖南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洪江区“双减”工作在市级得到推广。

24.扣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