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库 > 洪江区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洪江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11:55 信息来源:洪江区管委办

索引号:431200/2019-089657 文号:洪管办函〔2018〕16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时效期:2023-03-28
签署日期:2018-03-29 登记日期:2018-03-28 所属机构: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主题: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18-03-30 公开责任部门:洪江区管委会

洪管办函〔201816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江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洪江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已经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328

洪江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杜绝交通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树立良好的旅游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及《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各方积极配合、重点打击治理”和“属地负责、部门联动、长效治理”的总体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非法运营车辆(含非法营运的私家小汽车、面包车、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着力解决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职责明晰、配合密切、执法严格、秩序规范的道路交通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旅游城市形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有效遏制非法违规营运。突出整治非法营运的私家小汽车和面包车,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有效控制摩托车非法载客行为,实现重点路段无明显非法违规营运现象。

(二)禁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全区中小学在校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对突出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整治措施,发布整治通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客运经营秩序,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形成严查重罚的高压态势。本次整治行动将视整治情况,适时调整整治时间。

1.查处非法营运的私家小汽车、面包车、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

2.查处城市出租车的拼客喊客、占道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

3.查处车辆乱停乱摆、无牌、无照、套牌、遮挡牌照等行为。

4.全面规范道路车辆停靠点。

四、组织领导

成立洪江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毛运鸿区管委主任

副组长:俞区管委副主任(常务)

区管委副主任、公安局局长                    

员:陈丽桦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建新区管委办副主任

       区两办督查室主任

       区维稳办主任

        曾旺志区信访局局长

       区法制办主任

       何友君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区电视台台长

       王建平区教育局局长

       区残联理事长

唐世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佘志军区司法局局长

谢开军区公安局副局长   

王刚云区公安交管中心主任

        区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办主任

肖志坚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党委委员

       尹曙光河滨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勇华沅江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蒋智伟高坡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桂花园乡人民政府乡长

       何小拾横岩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

(一)办公室(设在管委办)

任:李建新

员:张中凯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经费保障和资料汇总。

(二)道路执法组

长:肖志坚

副组长:崔珂嘉张雨恒

员:交通局1 3人、交管中心5人、行政执法大队4人、电视台1

工作职责:负责查处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小汽车、面包车和违规经营的城市出租车。负责查处从事非法营运载客的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查处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乱停乱摆等行为。

(三)执法保障组

长:谢开军

副组长:冷长青

员:公安局2

工作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的疏导与处置,对阻碍执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依法打击。

(四)信访接待组

长:曾旺志

副组长:俞

员:信访局、维稳办、法制办各1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期间信访接待、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五)督查组

长:陈丽桦

副组长:丁

员:两办督查室、电视台各1

工作职责:负责督查整治工作进度,监督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履职行为,查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及全区中小学在校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行为。

五、部门职责

两办督查室:负责督查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违规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涉及的单位和个人。

法制办:负责整治行动涉及法律问题的解释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公安局:负责制定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执法保障。

信访局:负责制定信访接待预案,做好接访工作。

交通运输局:牵头查处取缔私家小汽车、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公安交管中心: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协助查处取缔私家小汽车、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城管执法大队:协助查处取缔私家小汽车、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法营运行为。

司法局:负责做好集中整治期间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

监察局:负责监督相关部门在整治活动中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视情况予以追究相关责任;针对相关职能部门移送过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益性岗位)及全区中小学在校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行为予以查处。对乘坐非法营运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曝光。

电视台: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的舆论宣传和协助执法取证,广泛发动公职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自觉抵制、拒乘非法营运车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教育局:做好区内中小学在校学生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禁止在校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摸清本辖区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小汽车、面包车、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的基本情况,掌握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从事非法营运车主的思想动态,做好辖区上访人员思想工作,努力化解矛盾。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职责。各乡街、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将集中整治行动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整体联动。所有抽调人员必须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素质优良,能够代表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刭位。   

(二)严格执法。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安排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端正执法态度,不徇私情,严格治理。对“钉子户”、“难缠户”进行坚决打击,对暴力抗法、阻挠执法,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部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三)强化督查。各乡街、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重点路段、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组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督查、及时通报,对组织落实不力、查扣处罚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进行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