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洪江区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0 11:53 信息来源:区管委办
索引号:431200/2019-037245
文号:洪管办函〔2018〕37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信息时效期:2023-07-19
签署日期:2018-07-19
登记日期:2018-07-19
所属机构: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主题: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18-07-20
公开责任部门:洪江区管委会
洪管办函〔2018〕37号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江区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市驻洪有关单位:
《洪江区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洪江区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工 作 方 案
为贯彻落实怀化市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怀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怀化市2018年县市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任务要求表〉的通知》(怀公开办〔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任务表的要求,实现我区主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配置,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街、村居延伸。
二、任务要求
序号 |
重 点 工 作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编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实施清单录入、审核。 |
区编办、区直各部门 |
2018年8月31日前 |
2 |
直接使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完成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切换。 |
区直各部门 |
2018年8月31日前 |
3 |
主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70%以上;公安、工商、发改、住建、民政、人社、卫计、环保、安监、教育、科技等部门的重点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 |
区直各部门 |
2018年12月31日前 |
4 |
各乡街、部分村居政务外网接入,并做好安全保障。 |
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街 |
2018年8月31日前 |
5 |
平台向各乡街、村居延伸;逐步实现网上政务服务“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 |
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街 |
2018年9月30日前 |
6 |
梳理公布区、乡街、村居三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 |
区编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乡街 |
2018年10月31日前 |
7 |
优化乡街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站点,推行代办服务、自助服务等。 |
各乡街 |
2018年10月31日前 |
8 |
在政务服务中心推进“一窗式”改革:分部门、分业务量设立综合窗口,做到一个单位一个(类)窗口一个(班)人。在业务量大、程序复杂的单位内部推行“一窗式”;业务关联性强的,在牵头单位推行“一窗式”;业务量小,程序简单的单位并入综合窗口推行“一窗式”,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
区政务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 |
2018年10月31日前 |
9 |
整合各类政务热线,建好12345热线平台:各类热线电话要统一整合到本级12345热线平台,做到“一号对外”,并将清理整合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
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
2018年10月15日前 |
三、步骤分解
第一阶段 准备工作(2018年7月16日至23日)
1.各单位明确分管政务公开的领导及专干(附件1),并加入洪江区政务公开工作群(群号:432233729,加群请注明单位姓名),方便下一步工作联系。
2.在前阶段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梳理录入的基础上,按照录入事项办理环节的人员安排,填好“洪江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人员账号调查表”(附件2)。
3.各单位于7月23日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宜东,电话:17374511573,QQ:250562884)。
第二阶段 集中培训(2018年7月24日至31日)
我区将邀请怀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技术人员对各单位政务公开专干进行集中培训,为各单位下一步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进行业务办理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 具体落实(2018年8月1日起)
从8月开始,原“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不再使用,启用新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区直各单位须在新系统中落实网上办件工作。按照省市要求,至2018年12月,我区主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须达到70%以上;其中公安、工商、发改、住建、民政、人社、卫计、环保、安监、教育、经信科技等部门的重点服务事项要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同时,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制订好单位进驻方案,按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优化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推进“一窗式”改革。
第四阶段 服务延伸(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由区编办牵头,区直各部门、各乡街配合,梳理公布区、乡街、村居三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同时各乡街对便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站点职能进行进一步优化,推行代办服务、自助服务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路径,是大力推进放、管、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各乡街、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工作有力推进。
(二)落实监督保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适当赋予考核权重,并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影响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进行问责。
附件:1.洪江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