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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解读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31 11:12 【字体: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解读

一、 制定依据

根据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8〕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二、 总体要求

农村留守老年人是指因子女或其他赡养义务人全部离开县域范围外出半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要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健全关爱服务体制机制,力争到2020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脱贫。

三、主要任务

1. 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制度

2. 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

3. 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4. 加大农村留守老年人社会救助力度

5.提升农村留守老年人服务能力

6.健全监测评估应急处置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2.明确工作职责

3.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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