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解读
《洪江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解读
一、 制定依据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8〕17号)、《怀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怀化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怀经信发〔2018〕43号)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二、 工作目标
2018年9月底前,通过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强有力措施,摸清底数、确定类别、分类施治,细化时间节点,明确治理时限,做到排查无遗漏、整治无盲区,按时完成辖区内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内、证照不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城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三、重点任务
1. 摸底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
2. 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3. 加强信息公开
4.强化监督评估
四、实施歩骤
1. 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6月)
2. 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6月-2018年9月)
3. 总结督导阶段(2018年10月-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