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内设机构
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拟订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扶贫、绩效考评、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访、计生、建议提案办理、后勤管理、综治、维稳、爱卫等工作。
负责人:杨广文 电话:7628658
(二)人事财务综合股。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区行业统计工作的汇总。
负责人:齐小男 电话:7623742
(三)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综合股。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总体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宣传普及,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办重要文稿的撰写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系统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大型活动的应急预案及报备审批;负责行业领域内重大信访事件、网络舆情及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
负责人:张 晨 电话:7623742
(四)产业发展股。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指导促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文化旅游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区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区全域旅游,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和A级景区创建工作,培育开拓发展国内国际旅游市场。
负责人:肖霞 电话:7628658
(五)市场管理股。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城区内网络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指导组织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加强行业服务技能培训,负责星级饭店、星级旅行社创建,协调全区旅游景区和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业统计数据收集工作,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承担本系统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全区行业安全工作。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本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负责人:欧玉伟 电话:7628658
(六)文化艺术股。拟订全区文化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代表区级及以上水准和特色的文艺团体,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指导、管理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
负责人:舒玲玲 电话:7628658
(七)广播电视和市场营销综合股。拟订全区广电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广播电视重大主题宣传和重大活动宣传的指导、监管工作。承担全区电视剧制作、发行、放映单位业务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传输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全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安装与接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及行业标准,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落实“三网融合”技术标准的实施,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的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工作。负责网络平台的维护和信息报送、媒体交流工作。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大型活动的营销策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跨地区宣传推广和交流合作活动。负责旅游区域合作协调事宜。
负责人:郭承皓 电话:7637373
(八)体育股。拟定全区群众性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湖南省全民健身工作条例》,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监管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区体育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及体育场馆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负责拟定全区竞技体育和体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拟定全区性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和重点项目的布局;指导管理全区竞技体育训练、竞赛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负责申报、承办在本区举办的国际或国内竞技体育竞赛活动;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经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确认的体育竞赛奥运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和裁判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拟定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区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区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负责运动会的组织和管理;承担全区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及业余体校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全区与旅游相关的户外体育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卿剑 电话:7628658
(九)文物保护股。研究全区文物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文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区级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和验收,协调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安全防范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区级、市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申报工作,承办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相关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权限范围内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初审工作。管理、指导全区考古工作和建设工程中的文物调查、勘探、抢救性发掘及研究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初审工作,管理全区流散文物,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定级工作,指导抢救、征集社会文物,组织指导全区文物数字化展示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宣传、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纪念馆)人才培训与教育工作,负责博物馆(纪念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申报及实施中的全过程管理。拟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负责人:宁 蕾 电话:762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