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关于印发《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5-16

洪区建20242

关于印发《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湘安办发〔2024〕3号)、洪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区安委〔2024〕3号)部署要求,制定了《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部门(单位)于每月23日前,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局建工股(联系人:向涛,联系电话:18774745207,邮箱:772997069@qq.com)。

                           怀化市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4日

                 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20241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区工委、区管委区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区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重点领域突出火灾隐患风险,经研究,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住建领域内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六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以及小型的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全面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及整治重点

(一)建筑施工一是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二是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三是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四是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五是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隐患问题。六是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等。

(二)城市燃气。一是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三是是否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四是燃气企业是否向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燃气企业跨区域经营。五是是否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违规向餐饮场所销售不合格燃气。六是是否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

(三)居民自建房。一是检查自建房用火用电安全。二是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全。三是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四是检查自建房防火分隔是否完整。五是检查是否存在改变原自建房使用性质的情况。

(四)直管公房。一是房屋结构检查地基基础是否下沉,房屋是否出现裂缝,屋面是否出现塌陷、漏雨;二是房屋设施:供水、排水、雨污管道是否通畅,是否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拆改;院落围墙是否牢固;门窗是否完好,院落树木及搭建的简易棚,有无安全隐。  三是有无用电负荷过重、电线裸露、老化以及乱拉乱接电线情况;有无堆积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四是承租户有无违章搭建或堆积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停放车辆、电动车充电等情况。五是有无使用泡沫、塑料布、纸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有无使用明火取暖、做饭、熏烤腊制品等行为。

(五)既有建筑。重点针对木结构容易引发火既有房屋用电、用火进行安全排查向居民宣传用电、用火安全知识,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检查要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突出风险隐患。要组织专业人员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上报。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单位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持续开展“敲门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坚决遏制“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8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各单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等集中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确保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单位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曾旺志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局消验股由梁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责任压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的自查行动,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强化监督问效。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