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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会务、信息、保密、接待、计生、机关精神文明、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省、市、区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负责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人:陈艺丹    联系电话:7622918

    (二)法治调研督察和政策法规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法治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负责区管委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负责人:李雪莹  联系电话:7622918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涉法涉诉及各类信访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宣传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负责人:赵旭升    联系电话:7622918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并协助管理。

    负责人:孙吉佳    联系电话:7622918

        (五)社区矫正工作股: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治、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帮教安置工作。  

        负责人:乐佳豪    联系电话:7622918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协助配合省厅编制司法鉴定和公证员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联系指导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

    负责人:刘琨    联系电话:7622918

    (七)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向区管委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拟定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区管委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区管委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区行政应诉、承办相关的行政法律事务;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以区管委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负责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区管委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区管委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工委报送备案区管委规范性文件;负责审查各部门报送区管委的规范性文件,并对违法和相互矛盾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建议;承担区管委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通    联系电话:7622918

    (八)政治工作室: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承担全局警务管理与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负责人:彭晶    联系电话:7622918


    信息来源: 洪江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