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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洪江区商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印章管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政务信息化、新闻宣传、绩效评估考核、办公用品采购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综合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局机关的干部人事、公务员管理、教育培训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杨宜东  电话:0745-7628117

    (二)财务股。承担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编报预决算并下达预算;负责局劳动工资、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

    负责人:唐  玲  

    (三)招商联络股(挂投资促进中心牌子)。负责全区招商活动的规划制定和指导协调,组织参与各级各类招商活动,接待投资客商,洽谈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区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信息;参与指导协调区工业集中区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具体工作;提供招商引资信息咨询及服务,监督和检查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合同、章程的情况,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综合服务,受理投资业主的投诉;负责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和督促落实;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拟定和检查考核;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及到位资金的统计。

    负责人:谭学文 

    (四)市场秩序股。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负责重要生活商品(肉类等)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推动商务领域追溯体系建设,指导商务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配合上级开展直销企业管理。

    负责人:陈顺发  

    (五)商贸流通股。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负责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区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统筹全区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商务领域品牌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服务贸易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服务外包发展、指导协调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服务和技术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区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负责会展业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

    负责人:李  瑜  

    (六)电子商务股。统筹全区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

    负责人:李  瑜

    (七)外经外贸股。组织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统计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组织协调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型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的参展计划及实施;负责全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拟订全区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拟订并组织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吸引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外商投资促进活动;依权限实施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备案;依权限进行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报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和报批工作,组织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受理、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管理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拟订区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负责人:周春英  

    (八)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发证(文)等工作;派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公,集中受理群众办件事项,牵头协调需送后台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录入“湖南省互联网+四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承办商务执法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的有关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议工作及本部门合同审查工作;负责商务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与发证工作;负责洪江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负责人:周春英


    信息来源: 洪江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