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
洪江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宣传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人:黄伟华 办公电话:0745-7623031
(二)人事和科技教育股
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组织指导全区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培养和使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科技相关政策。依法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人:杨艳红 办公电话:0745-7631955
(三)规划财务信息股
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卫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负责人:贺湘 办公电话:0745-7621511
(四)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服务股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法规、地方性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负责人:曾文婷 办公电话:0745-7621510
(五)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综合监督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股)
组织实施全区重大传染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于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传染病防治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职责。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负责人:易梦雯 办公电话:0745-7623031
(六)医政和医疗应急、药政、体制改革股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监督、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等。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指导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的安全处置管理。依法对医疗卫生等机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以及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组织、协调、督办重大医疗违法案件的处理。负责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监督管理。综合监督科股(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增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职责。
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负责人:马俊 办公电话:0745-7623031
(七)中医药管理股
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负责人:易梦雯 办公电话:0745-7623031
(八)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股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区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母婴保健监督管理。
负责人:杨华堂 办公电话:0745-7621510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汪洋 办公电话:0745-762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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