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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滨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洪江区河滨路 发布时间:2020-03-10 16:58 【字体:

洪江区河滨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河滨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办(中心)、社区、辖区各单位:

   《河滨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街道工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江区河滨路街道办事处

                                  2020310

河滨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街道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计划执法,明确执法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促进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安全管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与职业病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监管的重点对象

2020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根据河滨路片区实际,确定安全生产工贸行业八大行业轻工行业中的制品(有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

、监管的基本原则

要理清行业主管与属地监管的关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许可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组织协调好区直有关部门同本单位属地监管的关系,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

  、监督检查计划相关事项

(一)监督检查内容

1.查阅被检查单位遵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规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下列相关资料: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记录,检查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的决策部署、工作制度、安全管理活动以及投资人安全投入的记录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配套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组织建立、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公开与奖罚等;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被检查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对从业人员班组、车间、单位三级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和新职工、派遣工、实习生培训以及对新设备、新工艺操作等培训的时间、人员、内容、考核及培训效果等如实、详细记录等资料形成的档案、台账;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检查被检查单位包括建立岗位、班组、车间安全管理机构、单位负责人的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排查发现隐患的告知和报告及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治理等全过程记录情况,查验单位及有关人员资格资质证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与运行、新(改、扩)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项目外包、交叉作业、经济政策(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单位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危险物品管理、有关场所和设施设备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监护及职业卫生管理、委托中介机构评价及鉴定等管理活动形成的行政许可和批准文件、合同安全约定、决策和检查记录、财务凭证、报表及档案等;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检查企业遵守法律规定建立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组织或设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培训,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区级应急预案衔接、演练,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及维护保养,事故报告和救援,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情况形成的记录、文件、台账、档案等资料。

2.抽查必要的作业场所,对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作业场所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检查,并与其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资料进行相符性比对检查。

  (二)监督检查方式

  1.监督检查。根据本监督检查计划,依据监督检查内容,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2.专项检查。在事故易发季节、重大节会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部门移送(交)的违法行为核查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联合检查。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安全行政执法指令等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违法行为,报上级部门批准,开展联合执法。

(三)检查频次与要求

检查频次与要求按照(附件22020年度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进行。

  、保障措施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上报区安委办备案。

2.监督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处置,防止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加强上下级的沟通联系,确保检查计划实施的合理、科学,避免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对安管办计划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完善全街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12020年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22020年度监督检查时间及任务分配表

洪江区河滨路街道办事处

20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