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滨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防汛抢险和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预案
河滨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0年度防汛抢险和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辖区相关单位、各社区居委会:
为确保防汛抢险高效、有序,根据市、区防指工作要求,经街道防汛抗灾指挥部研究,制订了《2020年度防汛抢险和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江区河滨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30日
河滨路街道办事处
防汛抢险和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健全防汛抢险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体系,及时、科学处置我街区域范围内流域性洪灾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险情,高效、有序地做好汛期防洪应急抢险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及突发山洪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区工委、管委的统一部署下,在街道工委的坚强领导下,街道各部门、社区居委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河滨路街道防汛抢险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如下:
政 委:马宏旺(街道工委书记)
指 挥 长:尹曙光(街道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王启平(街道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肖 峰(街道政协联络员)
张佑国(街道工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玲(街道工委委员、街道纪工委书记)
胡 鹏(街道工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 刘蓉荣、蔡勇强、邓淑珍、蒋金鹏、董 丽、申 黎、肖谋献、朱 斌、佘行宇、邓竣方、傅才健、唐 浩、唐嘉敏、常语豪、易文英、许 浈、邓集祥、刘笑冰、李婷香、向 杰、张巧贞、邱顺霞、孟拥军、王 刚(巡逻队队长) 、陈长友(巡逻队队员)、李海航(河滨路卫生院院长)
指挥部下设防汛抢险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办公室(7661211),由胡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蓉荣同志为专干,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指挥部工作职责: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汛及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和指挥全街道防汛及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及时、有效地组织各工作组对汛期险情进行处置,避免或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具体包括:
1、制定和完善全街洪灾及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及预案培训演练,负责防御避灾躲灾有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物资准备、预警建设等各项工作。
2、掌握全街洪灾及山洪地质灾害险情动态,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及时上报,并发布预警信息。
3、督促社区居委会定期进行危房、洪灾隐患区、地质灾害隐患处的监测巡查。
4、动员和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与避险、抢险,落实安置灾民、恢复生产和稳定社会工作。
(二)各防汛块区。以社区为分区,建立7个块区。
1号块区:中山路社区(防汛重点区域:小寨溪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区域:南岳山69号、45号、33号),撤离至安全地点:中山路小学。街道联点领导:街道工委书记马宏旺,社区主任刘笑冰为第一责任人。联系电话:7623220。
2号块区:桥东社区(防汛重点区域:姚家井14号、司门前1—8号,河滨路13—19号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区域:姚家井14号、司门前1—8号),撤离至安全地点:中山路小学。街道联点领导:街道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尹曙光,社区主任邓集祥为第一责任人。联系电话:7661373。
3号块区:桃李园社区(防汛重点区域:桃李园廉租房溪边沿线住房;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尖坡路沿线),撤离至安全地点:中山路小学。街道联点领导:街道工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佑国,社区主任李婷香为第一责任人。联系电话:7628662。
4号块区:回龙寺社区(防汛重点区域:南岳路77、63号,回龙湾小区1-4栋,虾蚣井1号),撤离至安全地点:中山路小学。街道联点领导:街道政协联络员肖峰,社区主任向杰为第一责任人。联系电话:7661137。
5号块区:长寨社区(防汛重点区域:无;地质灾害重点区域:长寨67、69、73、74号,英明山32号),撤离至安全地点:长寨社区居委会、长寨总厂球坪。街道联点领导:街道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王启平,社区主任张巧贞为第一责任人。联系电话:7692563。
6号块区:萝卜湾社区(防汛重点区域:萝卜湾沿河民居;地质灾害重点区域:萝卜湾耐火材料厂宿舍),撤离至安全地点:贮木场门口、造纸厂门口。街道联点领导:街道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杨玲,社区主任邱顺霞为第一责任人。联系电话:7692553。
7号块区:老团社区(防汛重点区域:创业路43号1栋河外岸;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创业路63-79号沿线),撤离至安全地点:纺织厂老年活动中心。街道联点领导:街道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胡鹏,社区主任孟拥军为第一责任人。联系电话:7625985。
(三)各应急工作组。建立监测组、信息组、调度组、转移组、应急抢险组、保障组、信号发送组、医疗救护组、治安维稳等应急工作组。
监测组:杨玲同志任组长,董丽、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治保主任、居民小组长为成员。对发生的各类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情、险情变化情况。
信息组:肖峰同志任组长,刘蓉荣、邓淑珍等同志为成员。及时收集各类灾情信息,做好收集与统计工作,为领导了解灾情和进行决策提供真实有效依据,并严格按照紧急突发性事件报告要求,及时向区两办汇报。必要时按规定及时向公众报道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
调度组:王启平同志任组长,唐嘉敏、易文英等同志为成员,负责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落实相关人员及时到岗到位,以及与辖区各相关单位及时衔接协调工作。
转移组:王启平同志任组长,申黎、唐浩和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居民小组长为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领导小组决策,组织灾害点群众进行有组织疏散,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应急抢险组:张佑国同志任组长,常语豪、傅才健、邓竣方、蒋金鹏、肖谋献、蔡勇强、王 刚等同志、各社区主任以及治安巡逻队全体队员为成员。按防汛抢险应急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组织抗灾抢险工作。
后勤保障组:杨玲同志任组长,唐嘉敏、邹秋玲等同志为成员。保障抗灾抢险等工具、应急资金的落实;联系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临时安置无处可去的灾民,做好情绪安抚等工作。有必要建立灾民安置点时,负责做好灾民安置点的建立、管理工作。
信号发送组:肖峰同志任组长,朱斌、佘行宇等同志为成员。按区、街防指要求,及时将预警、疏散信息,通过各社区信号发送员传达到群众中,实现快速转移、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医疗救助组:李海航同志任组长,河滨路卫生院工作人员为成员,及时做好伤员救治,灾区防疫消毒等工作。
治安稳定组:胡鹏同志任组长,河滨路派出所全体干警为成员,维护交通、治安秩序,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四、应急保障及抢险措施
(一)应急保障
1、抢险物资:备雨衣、雨鞋20套、手电15套等抢险物资,救生衣、编织袋、铁锹若干。责任人:杨玲。
2、保障物资:备大米500公斤、食用油300公斤,棉被50套,随时调用。责任人:肖峰。
(二)抢险措施
从4月1日至9月30日,街道、社区各级防汛办应随时与上级防汛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分析和通报雨情、水情、汛情,街道指挥部按区防指命令或灾情发展动态,实时发出抗洪救灾指令。
1、洪水预计到达171米警戒水位或局部地区24小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接区防指发布的四级预警信息和警报时:
①街道防指办公室将信息通知至指挥部全体成员和社区居委会防御工作组。
②各隐患责任人加强对度汛安全隐患点的巡查,监控工作。
③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落实防汛工作措施。
2、洪水预计到达172米警戒水位或发生1小时达50毫米降雨量时,接区防指发布的三级预警信息和警报时:
①街道防指办公室将信息通知至指挥部全体成员和社区居委会防御工作组。
②街道、社区防指副指挥长上岗指挥。
③街道、社区防指监测组、信息组投入工作,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
3、洪水预计到达174米警戒水位或发生1小时达70毫米降雨量时,接区防指发布的二级预警信息和警报时:
①街道防指办公室将信息通知至指挥部全体成员和社区居委会防御工作组。
②街道、社区防指指挥长上岗指挥。
③街道、社区防指加强值班,监测组、信息组密切掌握情况,其他各应急组进入社区,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
④社区防御工作组通知沿河、沿溪低洼地带居民转移。
4、洪水预计到达176米警戒水位或发生1小时达90毫米降雨量时,接区防指发布的一级预警信息和警报时:
①街道防指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社区、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住户,启动转移预案、各级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②各级指挥部成员到达防汛指挥岗位。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及各抢险队长未经街道防汛抗灾指挥部指挥长批准,不准外出,应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
③各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听指令集合待命。
④派出所组织警力进入灾区,维护交通、治安秩序,处置突发事件。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每年汛期前,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各社区居委会进行溪河沿岸和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发现险情及时登记、备案、发放防灾明白卡、明确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并进行日常监测。建立汛期和险期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责任人保持24小时开机。汛期、连续降雨、暴雨期,组织喊火员进行险期预警宣传,并定期与监测人联系,组织不定期巡查。
建立洪灾、山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将社区、街道相关联系人的电话(手机号,2个以上)写到明白卡上,保证一有险情,监测点群众能及时与社区或街道取得联系。
任何公民和组织均可以通过口头、电话等各种形式向社区、街道、区管委及有关部门或有关专业技术单位报送地质灾害信息。各监测单位或监测人发现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应及时向社区、街道或区管委等有关部门报告。
(二) 预防预警行动
1.制订汛期洪灾、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按我街主要灾害点的摸排实际分布情况,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2.汛期洪灾、山洪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洪灾、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性组织避灾疏散。
3.建立洪灾、山洪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以及对各灾害点的监测情况、当地气象和水文预测资料,结合以往产生灾害的各种临界值,做好临灾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各社区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社区和隐患点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汛情险情、山洪地质灾害上报时限和程序
(一)上报时限要求
各社区在接到辖区出现汛情险情或山洪地质灾害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向街道分管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汇报,街道分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要组织安排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在30分钟内向区工委办(7622725)、区管委办(7623013)、区防汛办(7633860)和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7662817,设区自然资源局)电话汇报。以后每半小时汇报一次灾情和工作进展情况。险情得到控制后,根据情况每半天,或一天汇报一次灾情和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
(二)上报内容
1、汛情险情发生(或发现)时间、详细地址、受灾范围(或受威胁对象)。
2、汛情险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险情造成的潜在危险程度、危害程度估计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
3、汛情险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态初步控制情况。
4、下一步计划采取的措施(包括需请求支援的事项)。
七、应急行动
出现各类险情后,在未确定危害程度之前,由街道办事处一边迅速上报,一边负责做好先期处置。
1.根据情况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2.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组织救援队伍抢救受伤群众;
4.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监测,防止灾情加重继续造成人员伤亡;
5.做好转移避险群众的临时安置。紧急安置和人数较少时安置地点为相关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灾情较重、受灾人数较多时,统一安置点为中山路小学;
6.紧急调配辖区内的救灾物资,安抚转移群众;
7.核实险情或灾情,及时向区两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八、严格抗洪抢险纪律
1、各级领导在汛期必须以对党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明确各自的职责,无条件听从区、街道防汛抢险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指挥部的命令。
2、在紧急防汛期,辖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承担各级防汛抢险指挥部分配下达的各项抗洪抢险任务。
3、对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违令失职人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相关纪律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治。
九、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河滨路街道防汛抢险暨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定期审查,按照应急处置的适用情况及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区应急预案的更新情况和本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修改。
洪江区河滨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