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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洪江区沅江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沅江路街道办事处共有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文化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等10个股室。全街现有正式在职干部职工19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编9人,差额事业编1人,退休职工17人。

    机构名称:怀化市洪江区沅江路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李向林/胡佳媛

    机构地址:湖南省洪江区雄溪路187号

    邮编:418200

    电话:0745-7623214

    (一)街道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区域内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管理驻街道机构工作人员。

    6.领导街道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

        7.行使上级党委下放的有关职权。

        8.承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的命令、决定。

        2.负责拟定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城区管理及社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和帮助街道企业改革,为街道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法规及技术、项目、资金服务;负责监督、管理本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

        3.负责组织落实本街道爱国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文化教育等各项工作。

        4.负责对辖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在街道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五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5.负责对街道事业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支持、帮助其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促进街道各项事业的发展。

        6.负责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征求和听取并及时反馈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和隐患,帮助居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依法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7.行使上级政府下放的各项职权,

    8.承办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街道人大、政协工作根据区人大工委和区政协工委授权开展。

        (四) 街道纪工委和监察机构根据区纪工委区监工委授权开展工作。

        (五) 街道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 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信息来源: 洪江区沅江路
    发布时间: 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