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
信息公开指南
怀化市洪江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得本单位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编制怀化市洪江区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为机构信息、人事信息、通知公告、部门文件、政策法规、财政信息、规划计划等《制度》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网上公开为主,布告栏为辅。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新闻发布、报纸公告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怀化市洪江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区巫水南路142号;
接受申请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0745-7623618;
传真:0745-7625310;
邮箱:hhshjqybj@protonmail.com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洪江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到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予以登记并出具回执。
(3)答复。本单位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实难以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待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洪江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