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社保中心关于企保长期停待人员办理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充分保障企业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我区企保长期停待人员进行集中核查,请下列参保职工(见附件)或其家属于2024年9月30日前携带本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等相关证件来洪江区社保服务大厅四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请相互转告,联系电话:0745-7626984。
附件:退休停发人员名单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为充分保障企业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我区企保长期停待人员进行集中核查,请下列参保职工(见附件)或其家属于2024年9月30日前携带本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原件等相关证件来洪江区社保服务大厅四号窗口办理相关业务。请相互转告,联系电话:0745-7626984。
附件:退休停发人员名单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