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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高新区(洪江区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来源: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4 14:39 【字体:

洪江高新区(洪江区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地点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

建设单位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采用“预处理+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CASS+二氧化氨消毒”工艺,新建污水收集池一座,建筑面积3500m³;新增压力管线,管径DN315,长度1000米,且输送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从10000m³/d升级为12000m³/d,改造老旧污水管网,管径DN600,长度4km,新建污水管网,管径DN200,长度30km、管径DN100,长度16k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kPXpRJ41gjz0lZYMyksHw 提取码: 8hm9。

2.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请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阅,联系方式详见“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注明填写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168367151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李涛 0745-7628975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湖南省壹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邮箱:16836715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