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市洪江区消防行政执法轻微不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应急消〔2019〕172号)、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湘司发〔2021〕12号)有关要求,依据《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现将怀化市洪江区消防行政执法轻微不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予以公开(详情见附件)。
附件:1.怀化市洪江区消防行政执法轻微不罚清单附件
怀化市洪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