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关于公开征集扩充“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为了更好的聚焦洪江区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发挥主城区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辐射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现向怀化市洪江区各商贸流通企业公开征集扩充”2025年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一、 支持方向
⑴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主要为农(集)贸市场建设项目、位于乡镇的商贸中心和大中型超市建设项目。
⑵完缮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主要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多镇、村物流站点建设项目。
⑶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主要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项目,支持品牌商贸零售企业在省内下沉渠道,开设乡镇、村级品牌连锁店实行商品统采购、统-配送、统-收银、统-管理必要的支出。
⑷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主要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初加工项目。
⑸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主要为位于乡镇和农村的农商旅一体化融合项目。
⑹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主要支持布局建设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县域回收站中转站、集散市场, 以及依托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拓展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功能必要的仓储、周转、计量运输、结算面支出。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⑴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实际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所有者或与项目主体所有者签订自2024年开始5年以上运营合同的运营管理单位)。
⑵公益性农集贸市场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
⑶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按照国家统-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三、申报项目要求
⑴申报项目须于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新增投资建设内容,且须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竣工验收。
⑵申报项目此前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未被纳入其他类别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库或被列为其他类别财政资支持对象。
⑶申报补助的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湖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内容指导清单》明确的六个方面支持内容,且不在其明确的资金不支持方向和内容之列。
⑷遭灾受损的农集贸市场建设项目( 以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20万元(含本数)以上。其他项目计划新增有效投资额须在50万元(含本数)以上。
四、征集时间
此次征集项目扩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18:00前,有意申报的企业请提前与怀化市洪江区商务局市联系,并根据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瑜 联系电话: 1331745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