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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江区工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洪江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02 16:45 【字体: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洪江区工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6月26日,巡察组向洪江区工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区工委政法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发展大局中来定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区工委政法委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各项要求,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集中整改期间召开书记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12次会议,提高站位、强化认识、统一思想、部署工作。特别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为自觉整改、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思想基础。

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俞勇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成立了洪江区工委政法委配合提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整改台账,列出整改工作清单,明确负责领导和部门,设定整改时限。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召开“疑难杂症”整改督办会,通过会议调度和现场督导等形式加快推动问题解决,指导各责任部门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研究推进,带动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指导分管领域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动真格、见实效。

截至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41个具体问题(含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8项,清退资金4.5271万元,问责追责1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含整改完成事项和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问题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洪江区工委政法委“第一议题”制度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在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会议、政法工作例会、书记办公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上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章、中央重要会议精神等内容进行学习,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到实处。自巡察以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6次。

2.问题2:学用结合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开展政法工作全过程,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区情、把握政法工作全局、了解社情民意后,提炼总结政法工作特色亮点,为更好开展全区政法工作提供思路方法。自巡察以来,我区在新化社网端、法治日报、湖南日报、湖南法治报刊登经验做法5篇幅。

3.问题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了《洪江区工委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洪江区工委政法委政务网络媒体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洪江区工委政法委线下舆情源头管控应急预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5项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今年以来,开展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专题研究会议4次。

(二)反馈问题:推动平安建设有短板

4.问题4:信访工作法治化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在全区政法系统例会上组织政法各单位及乡街政法委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1次。

5.问题5:矛盾纠纷化解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暨命案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和“抓教育、强化解、严管控、防命案”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特别是婚恋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排查化解和风险评估力度,全面摸清底数,集中力量化解,并定期研判解决命案防范治理的重大问题以及重大矛盾纠纷化解。

    6.问题7:“三源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方面,严格落实村(社区)书记每周、乡(街道)主要领导每半月、区工委政法委书记每月主持召开的平安建设暨“三源”共治工作例会制度,6月以来,全区各级通过平安建设例会研判解决问题40余个。另一方面,创新推进“三源”共治,“警源”治理方面,完善135快反处置机制,完善复杂敏感案事件“黄金10分钟”全流程处置预案。

(三)反馈问题:落实重点工作不够有力

7.问题9:推动打击治理网络电信诈骗工作滞后。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工作督导,区主要领导对涉诈工作作出了工作批示,区平安办在季度通报中对全区打击电信诈骗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乡街开展大量预防电信诈骗宣传,使居民群众防诈骗意识得到提高。

8.问题10:统筹全区禁毒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统筹指导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开展“毒赌诈”专项行动和“飓风”专项行动。扩大禁毒宣传受众面,提升禁毒预防能力,特别是在古商城、洪江二中建成两个高标准智慧警务工作站,将毒品预防教育作为重要内容。

(四)反馈问题:执法监督有短板

9.问题12:执法监督力量薄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政工室主任谌勇利分管执法监督工作,向

薪蓉任执法监督室主任,邓丹负责协助执法监督工作。

10.问题13:案件评查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学习研究案件评定标准,按照案件质量类别客观作出评查结论。组建案件评查小组对政法单位相关案件,开展集中案件自查评查工作,抽评案卷32宗,针对省委政法委明确的9项问题类型开展评查,发现问题案件5起,已全部整改到位。

11.问题14:案件评查结果运用空转。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压紧压实政法各单位执法司法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问题案件交办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区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俞勇分别对责任干警进行约谈,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充分有效指导今后执法司法工作实践。

    12.问题15:对政法单位案件办理监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政法干警法治思想教育,提升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的能力水平;充分利用案件评查、个案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法单位执法办案的监督。

(五)基层基础工作薄弱

13.问题16:基层力量不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政法系统人才建设,督促政法各单位建立健全激励政策,吸引高水平法治人才进入我区政法系统。

    14.问题17: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了综治中心运行机制,各级综治中心已整合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信访等人员力量,并对横岩乡综治中心建设提质升级。目前6个乡级综治中心及33个村级综治中心与区级综治信息平台联通;通过线下培训,将区、2个乡、4个街道综治中心人员信息、群访队伍及33个人民调委会队伍和100名调解员信息录入系统平台,做好矛盾纠纷事件采集录入,数据归集并分析研判。制定了《洪江区平安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矛盾纠纷、重点人员等各类疑难复杂问题。组织对各单位的调研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努力实现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衔接。

  15.问题18:科技赋能工作存在明显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分别于6月3日、7月11日、8月28日三次召开政法领域大数据办案平台暨“单轨制”办案工作推进会,梳理解决目前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改进作出安排部署,切实增强我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用水平。

(六)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久久为功意识不强

16.问题19:统筹全区政法系统作风建设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扎实开展2024年度党纪学习教育;分别于11月7日、8日、13日政法委联合纪检监察组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工作;区工委政法委正在起草加强全区政法系统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文件。

17.问题20:政治轮训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充分运用“多渠道、宽领域、深层次”的学习方式渐进式提高政治轮训水平,努力提升我区政法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切实落实好管党治警主体责任。10月12日上午,组织全区政法干警召开2024年洪江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完成全区政法干警参加全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学习(视频分课堂); 派驻政法系统3名干部赴浙江大学参加怀化市政法系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学习;组织政法干部及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赴市委党校参见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训教育;

18.问题21:政法机关请示报告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区委政法委指定专人定期收集汇总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制作备案登记表。

   (七)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9.问题2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从体制建设出发,建立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等3项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健全了权力责任清单,努力为洪江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委共计开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学习4次,播放典型案例30例,组织政法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处,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20.问题23:政法系统干警违纪违法屡禁不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督促政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干部职工廉政警示大会;制定“清廉机关”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廉政教育;巡察整改期间共查处政法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10人,达到正风肃纪良好效果。

21.问题24: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定了《中共洪江区工委政法委日常考勤制度》,根据方案派专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开展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每月公布1次干部职工请假情况,并做好台账管理记录。同时,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严明日常工作纪律。

22.问题25:对政法单位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以来,区委政法委部署成立洪江区政法系统政治督察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对我区政法单位开展政治督察工作1次。

(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23.问题26:2023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不足,组长全年都在外地办案,其他组员也较少开展日常廉政教育、纪律督查和列席区工委政法委“三重一大”会议,监督效果不理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新一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进一步明确区纪工委监工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安工作组对区政法委及政法各单位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确保派驻监督不缺位;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安工作组切实履行对各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职责,出席或列席监督单位党委(组)班子会议,对党委(组)班子落实“第一议题”、“三重一大”民主议事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事前报告,议后落实进行全过程闭环监督;督促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政法各单位上廉政党课2堂。

(九)财经纪律落实不到位

24.问题30:存在公款打入个人账号转给供应商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4月,区工委政法委工会委员会开通了网上银行,工会所有开支均已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未再发生先将资金转到个人账户再支付的行为。

25.问题31:单位行政账大额现金支付存在管理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4月后,单位行政账无现金支付,均通过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多列支的0.09万元已退还。

(十)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26.问题33: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采取学用结合的方式,开展对政法系统集中培训、集中授课、专题辅导、工作部署会等多种方式,持续落实整改措施,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我委党建专题研究会议4次,开展主题活动11次。同时严格党的纪律,政法委书记及党支部书记分别授课4次,引导全委党员干部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一言一行。

27.问题34:指导和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为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严风肃纪三个方面为切入点,高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在政法工作例会上专题组织学习《洪江区政法系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加强了党的统一领导;委派政法委班子成员赴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参加民主生活会3次,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在巡察期间共查处政法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10人,起到了正风肃纪的良好效果。

(十一)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扎实

28.问题3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学习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制度,明确基本要求,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9月23日,已严格按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9.问题36: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组织程序,严格履行会议制度。在会前做到准备充分、资料齐全、邀请列席人员参会;会中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了组织学习到位、检视问题到位、谈心谈话到位。

(十二)超职数配备领导班子成员

30.问题37:根据“三定方案”,区工委政法委员和工会主席均不是班子成员,但区工委政法委在2019年至2023年一直以《区工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形式明确区工委政法委员为班子成员,并明确其班子分工。2023年,区工委政法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把工会主席列为班子成员,以分工文件形式确定其负责及分管股室,参与班子会议决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三定方案”规定内容,理清规定职能认识,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调整区工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三定方案”内容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十三)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1.问题39:纪检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派驻纪检组执纪主动性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区纪工委监工委“一体四联”工作要求,以办理巡察移送问题线索为切口,坚决查处政法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给予10人党纪政务处分,达到正风肃纪良好效果。

32.问题41:双重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缺少辣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组织生活会前准备力度。会中严格按照党内要求做到组织学习到位、检视问题到位、谈心谈话到位。严格履行会议程序,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方式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今年以来共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1次。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工委政法委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将整改成果运用到政法发展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系列问题,都是影响和制约我区政法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政法工作找准了“病根”。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鲜明态度,主动作为、一抓到底,始终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政法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更加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后续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工委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相统一,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深化成果成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 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持续跟踪督办落实,确保按期销号;对完成集中整改任务仍需长期坚持的,保持韧劲、一抓到底。特别是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整改难度大的重大事项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三是做实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全力推动洪江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维护我区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洪江”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政法服务融合社会治理“1加1大于2”的效能。在持续推进“三源”共治的基础上,着力建设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规范市场秩序、更好激发市场活力,为全区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上,着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45-7625988;电子邮箱: 549087904@qq.com。           

             

中共洪江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