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5月15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洪江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6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洪江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洪江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真正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院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办理具体整改事项,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督办督促,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质量地按期完成。
截至12月20日,巡察反馈的4类10项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巡察移交的7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4项,挽回损失0.62万元,清退资金0.77万元,追责问责15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一: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舆情应对能力不足。
1.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2024年来,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1次。组织干警参加省高院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培训会议50人次,党组书记、院长给全区政法干警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开课,全院干警参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2.问题二: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召开21次党组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
3.问题三:应对舆情能力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洪江人民法院线下舆情源头管控应急预案》,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干警专门负责通过舆情监控软件实时监测涉我院网络舆情。全面开展舆情风险排查,对于有上访、上诉风险及可能危害社会安全的案件进行重点排查监控,及时向区工委政法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组织干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全省法院舆情通报》和“三同步”工作要求,结合省高院培训计划,组织干警参加舆情处置的专题培训会议20人次,提升干警舆情意识和舆情监测、应对、处置能力。今年以来,对3件重大敏感案件制定“三同步”方案。
反馈问题二:案件办理质效不高。
4.问题四:审判绩效考核落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召开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会5次,深入分析审判执行质效变化趋势,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巩固优势指标,提升劣势指标,确保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进入合理区间。截至目前,审执工作整体平稳向好,在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15项指标中,有11项指标优于参考区间。(2)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建立《洪江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对超过3个月未结的案件进行逐案调度,召开调度会6次,共计调度案件112件,督促按期结案。加强对案件延长审限的管理,对需要延长的由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后报院长审批,对虚报延长审限事项等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依纪依规追责问责,杜绝随意延长审限情况。今年以来,经审批后延长审限案件1件。
5.问题五:审判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加强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要求全部员额法官将释法说理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并对裁判文书的论理进行充分说明,以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通报考核范围,督促法官多开展调解,增强服判息诉效果。2024年以来,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8.09%,案件质量得到稳步提升。(2)坚持发改案件讲评制度,制作类案问题清单,组织员额法官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优秀案例,提升办案能力;更新专业法官会议名单,增补三名同志为专业法官会议成员,完善审委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更好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统一裁判尺度;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对于疑难案件、法律适用争议等问题多沟通交流,确保法律适用统一。
6.问题六:案件审理存在“程序空转”。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案件承办人进行谈话提醒。(2)优化立案分案机制,完善随机分案和繁简分流衔接,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力度,建立《洪江人民法院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实施细则》,规范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立案、审理、程序转换等流程,加快速裁团队建设,充分发挥速裁团队快审快结优势,从而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缩短平均办案时间。今年以来,共受理速裁案件147件,其中调撤122件,调撤率82.99%,平均审理时间23.98天。(3)2024年6月6日,组织法官学习防范“程序空转”相关内容,增强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避免机械办案,防止程序空转和减少案件衍生。
7.问题七:上诉案件超期移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洪江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上诉案件案卷移送预警机制,严格落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卷流转、移送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以20个工作日为节点,由立案庭进行督促预警,并于收到案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移送。同时试用上诉案件时效管理的第三方公司的产品,由专人每日提醒上诉案件移送进度,大幅提高了案卷移送效率。今年以来,无超期移送上诉案件。
8.问题八:立案工作存在“久调不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58件未及时立案的案件立即完成立案,在后续工作中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当事人起诉材料即时进行审查,对不适宜调解的案件严格做到7天内立案;严格落实诉前调解期限30日的规定,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案件,30日内调解完毕,调解不成功的立即立案。极个别案件因调解需要存在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但均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或经过当事人同意才予以暂缓立案。
9.问题九:司法监督机制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司法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阅核制度,制定《洪江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裁判文书“阅核”制度的意见(试行)》,对于属于刚性阅核范围的案件,一律经阅核结案;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坚持重点评查和常规评查相结合,适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于上诉案件随案评查,评查时兼顾程序与实体问题,并将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我院共结案808件,经阅核的案件为172件,阅核案件(不含院庭长承办案件)占比21.29%。
10.问题十:案卷归档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严格按照案卷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建立案卷归档全流程跟踪机制,通过部门例会掌握、跟进案件结案及卷宗归档情况,每月初梳理上个月应归未归案件,月底核查案件归档进度,确保应归尽归。现已经将该211件未归档案件全部归档。目前,无超期未归档案件。
反馈问题三:解决“执行难”成效不佳。
11、问题十一:执行到位率极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每周召开执行工作例会,定期对执行质效指标进行通报,分析讲评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工作举措,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尽快执结,切实提高执行到位率。2024年以来,首执案件执行到位率为55.69%,优于合理区间。
12.问题十二:执行案件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执行局人员进行调整,新增3名年轻干警,配备年轻力量充实执行队伍;(2)加强执行业务培训,每周一召开执行工作例会,结合案例向全体执行干警讲授案件办理的全部流程及执行工作实践中的注意事项,确保执行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的规范性、严谨性。对执行案件开展全面评查,2024年,执行案件评查均合格,未出现法条引用错误,审执不分等现象。
13.问题十三:终本结案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全面排查2021年以来的终本案件,共排查出8起案件存在问题,对有财产未予执行的案件恢复执行,采取更加有力的执行措施对财产进行处置,目前所有案件全部整改到位;(2)严格落实文书送达规定;将结案文书及时送达,2024年以来,所有终本裁定书均已按要求送达;(3)结合执行工作周例会,组织学习关于终本结案的法律规定和省法院终本案件评查通报等相关文件,提高执行干警规范终本能力和水平;(4)设置专人对所有终本结案的案件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才准许结案,有效杜绝带财产终本等违规终本问题的发生。2024年以来,终本案件合格率达100%,所有终本裁定书均已按要求送达。
14.问题十四:涉财产刑案件立案、执行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涉财产刑案件立案、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对涉财产刑案件进行立案,已将未及时立案、执行的54件涉财产刑案件全部立案执行。
15.问题十五:破产案件攻坚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破产案件办理力度,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汇报沟通,相关破产案件已于2024年11月29日结案。
16.问题十六:湘执利剑2023专项行动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湘执利剑2024”专项行动,组织干警学习网拍相关专业知识,加强财产网拍宣传力度,规范网拍流程,确保财产处置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健全执行机制,建立《洪江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因案施策优化案件办理程序,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2024年以来,财产拍卖14件,拍卖成交4件,拍卖成交率28.57%。
反馈问题四:司法为民意识不强。
17.问题十七:诉讼费应退未退。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1)对排查出的41件诉讼费应退未退案件,及时与原告沟通联系,尽快退回未退诉讼费。(2)制定《洪江人民法院诉讼费收执退实施细则》,优化诉讼费退费流程,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填写《诉讼费退费方式选择表》,并提供收款的银行账户。如有退回诉讼费情况,法院根据当事人选择的退费方式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退费手续,及时将诉讼费转入约定账户。经过整改,诉讼费应退未退案件已基本整改到位,但目前尚有3名当事人经多方联系都未联系到位,未退诉讼费为1558.33元。
18.问题十八:司法救助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司法救助程序,调整司法救助委员会组成人员,下发《洪江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法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案流程指引(试行)》等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立案办理。截至目前,共立案办理了11件司法救助案件,全部按要求发制定司法救助决定书,并进行案卷归档。
19.问题十九:诉源治理成色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创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评比活动,调动乡街、村和社区调解案件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一乡街一法官”工作机制,加强人员配置,将每个乡街增加为2名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积极参加乡街平安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例会,主动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的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在乡街社区就地化解。(2)聘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邀请调解员参加线上培训和庭审观摩。积极向省财政厅、省高院申请专项资金,为聘请特邀调解员及相关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切实提高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调解业务技能。截至目前,各法官工作组开展活动70余次,协助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1件。
20.问题二十: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仍有短板,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应用不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优化诉讼服务,加大在线诉讼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当事人、律师用足用好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当事人通过网上申请立案366件,其中民事案件329件,执行案件37件。
反馈问题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21.问题二十一: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重新调整。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工作。
22.问题二十二:党务廉政专员制度虚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对党务廉政专员进行调整,设置院党务廉政专员、部门党务廉政专员,将廉政监督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进党务廉政专员工作进入正常轨道,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与反腐败工作的职责。
23.问题二十三: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已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收到上级通报后,我院党组及时研究,已对误将未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上网公开的干警给予批评教育的处理。对长时间使用手机上网被网上督察的书记员,对其中1名责令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作深刻检讨,扣除绩效奖金400元,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另1名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扣除绩效奖金300元,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该部门负责人作出予以批评教育的处理。(2)加强建章立制,制定《洪江人民法院开展工作作风纪律督察检查工作制度》,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察领导小组,对本院工作纪律、落实省高院“十二条禁令”和“禁酒令”、公车私用、廉洁自律、庭审纪律、司法作风、裁判文书上网等进行日常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今年以来,无干警被上级督察通报。
24.问题二十四: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1年教育整顿期间,发现本院退休干警违规在本院代理一起执行案件后,立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涉案的立案承办人、执行承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该事件作为典型案例对全院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制定《洪江人民法院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案件倒查方案》《洪江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对已办结的审判、执行案件进行随案抽查回访,全面清查案件办理中存在的违规代理等违规违纪行为。目前,无该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5.问题二十五:人员借调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未履行相关手续同意借调人员的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对借调人员已报销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伙食及交通补助予以追回。目前,借调人员已回本单位,追回违规补助7700元,当前无人员被借调。
26.问题二十六:监督责任有缺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络,每次召开党组会前,主动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及时邀请纪检组长来我院参会。认真落实会前上报“三重一大”事项,会后及时向纪检组反馈会议“三重一大报表”及会后执行情况。坚决做到会前汇报,会后报告,及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反馈问题六: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27.问题二十七:报账审批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经核查,问题产生的原因系因财务人员调离过程中移交责任心不强所致,对时任会计予以批评教育,对时任出纳因已调离我院而未作处理。(2)对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上级法院和法官学院组织的专门培训3次,提高业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8.问题二十八:报账发票附件不全或与附件金额不一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完善了《洪江人民法院财务报销制度》《洪江人民法院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加强财务检查和日常督查。
29.问题二十九:在洪江法院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实施中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对损失予以追回,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目前已追回损失0.62万元。(2)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每个工程项目都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进行管理,督查部门加大对项目的日常督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反馈问题八:新时代党组织建设有弱项,党建引领作用不够明显
30.问题三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洪江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今年以来,共研究人事工作14次,均严格按照《洪江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通过党组会决定。
31.问题三十一:议事决策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每次党组会研究重大问题,党组书记均最后表态。(2)严格落实非党组成员等列席人员不参与表决的要求。
反馈问题九: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32.问题三十二: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共召开4次党建工作会议,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3.问题三十三: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要求调整党建专干,由党员干警担任党建专干,负责全院党务工作。
34.问题三十四: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以会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党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严格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纪律要求,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5.问题三十五: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组织院机关支部党务干部到先进法院学习支部换届、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建工作业务,适时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2)2024年发展两名预备党员,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洪江区工委组织部编印的《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36.问题三十六: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机关支部委员与党务专干学习先进经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对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学习,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反馈问题十:整改措施未长期坚持。
37.问题三十七: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1月25日,洪江区工委第二巡察组对洪江法院进行了巡察,反馈了9个方面15个问题,反馈的问题虽已全部整改到位,但有的问题整改后未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1)研究制定《洪江人民法院财务报销制度》《洪江人民法院财务内控制度》并严格落实。(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前请示报告及事后报备制度,对派驻纪检组需参与的会议,积极沟通联系,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到我院履行监督职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狠抓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强化监督问效。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对干警的不规范行为予以谈话提醒教育。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巡视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增强全体干警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作风硬的法院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7622929;邮政信箱:418200;电子邮箱:hongjiangqufayuan@163.com。
洪江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