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卫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
洪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洪江区卫生计生局的主要职责有18项,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和指导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工作。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全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全区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协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与效益评估;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监管;协调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息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医疗机构执行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建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和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6.贯彻执行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区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机构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督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及配送活动。
8.组织监测全区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加强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指导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9.建立并实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贯彻中医、西医和民族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16.贯彻执行保健政策,负责全区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区内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保健工作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区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洪江区卫生计生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12个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股)、人事和科技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监督股)、规划财务信息股(项目办)、体制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股(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股(区卫生应急办公室、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医政和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股、爱国卫生股。下辖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卫校、卫生核算中心、红十字会、健康教育所7个事业单位;另设有计划生育协会。核定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3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公益性岗位5人。现有车辆1台(正在办理公车改革注销固定资产手续中)。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预算总收入经费拨款1476.4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475.94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预算总支出1476.48万元。
1.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391.99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384.05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和离退休职工工资等;公用支出7.94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支出为1084.49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6.20万元;其他支出958.29万元。
3.本年度三公经费15.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96万元。和去年相比较,同比上升0.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5万元。


湘公网安备 431202020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