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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森林公安局洪江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10:41 【字体:

怀化市森林公安局洪江区分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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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直接参与侦破、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

2、组织指挥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3、加强法制建设,负责全区森林公安民警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全区森林公安民警职务执法、警务督察监督机制和落实错案追究制度。

4、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森林公安领导干部“下管一级”制度,负责全区森林公安民警的专业训练、晋升训练,负责民警的警衔警级的晋升、降级的审核审报和相关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基层所队领导的考查考核配备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全区森林公安队伍;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及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森林消防监督。

6、负责管理全区森林公安机关的装备,督办和反馈上级机关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7、协助查处全区森林公安民警的违法违纪案件。

8、组织全区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

9、负责全区森林公安机关的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怀化市森林公安局洪江区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法制股、刑侦治安股、森林防火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怀化市森林公安局洪江区分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怀化市森林公安局洪江区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15.14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17.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专项行动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9.1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9.14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7.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专项行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14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15.1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9.14万元,占100.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8.6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0.42%,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7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4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58%,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行政运行支出10.46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相关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0万元,上升19.12%,主要原因是各股室陈旧办公设备设备更换及相应电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60万元,主要原因是各股室陈旧办公设备设备更换及相应电费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场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今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9.14万元,基本支出98.68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0.4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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