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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监管补助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洪江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29 10:20 【字体: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监管补助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湖南省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药品监管及医疗器械监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文件通知,按照绩效评价的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本局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内设12个股室,编制共64名,其中在编在职人数共46人,提前退休5人,公益性岗位及临时人员9人,退休人员30人。

二、绩效评价目的

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提升监管工作水平。加强特殊药品生产及生产使用的监管力度,防止特殊药品从合法渠道流入非法渠道;加强药物滥用不良事件监测,进一步提升监测水平。加强科普宣传,广泛宣传普及“两品一械”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三、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中央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监管补助经费共计8.4万元,其中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补助资金1.4万元;药品监管能力补助资金7万元。专项资金在2020年全部安排到位。我局在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监管相关的工作中,实际支付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及药品监管经费8.4万元,其中:印刷费1.6万元、劳务费2.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92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率100%。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项目预算批复严谨而规范,实行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不挪作他用。        

四、项目资金管理

制定了《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财务报账流程、预算控制流程等相关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得到有效监控。

五、项目绩效目标

(一)药品监管方面。我区现有疫苗接种单位7家,药品经营企业19家,各类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等药品使用单位17家,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新冠疫情期间药械市场监督检查,通过重点检查药械经营单位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储存条件是否规范等事项,对涉药涉械单位重点核查,确保疫情期间不发生抗疫药械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保证疫情期间药械安全,巩固药械市场秩序,此次专项共检查药械经营单位200家次。二是开展整治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对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全覆盖检查,严查无证经营使用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违反中药饮片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行为。三是开展疫苗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疫苗7家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疫苗冷藏库中疫苗储存区未严格分区存放,相关制度规范没有上墙、疫苗运输储存相关记录不完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要求各单位进行了整改。四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执业药师、药品流通领域等专项检查,及时安排部署,整治药械领域经营乱象。通过各类渠道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切实提升药械行业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共计检查涉药单位80余家次。

(二)化妆品监管方面。我区现有化妆品经营单位35家。重点对化妆品经营企业所经营产品是否取得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产品标签标识与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内容是否相符,有无违法宣传,是否履行索票索证、台账管理主体责任、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等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70家次。

(三)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方面。我区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使用单位17家。重点检查对象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和2019年度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或有严重缺陷的企业。重点检查内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资质、经营范围、产品注册、产品有效期、产品渠道、索票索证、产品储存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相关制度的建立、索证索票、购进验收、产品储存、植入和介入类的医疗器械建立使用记录和信息化管理情况、设备校验和养护的情况、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的情况等。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8家次,检查医疗机构34家次,生产企业10家次。

(四)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方面。通过上门指导服务,严格要求报告质量等形式。我区的不良反应报告完成目标率100%,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排全怀化市第一名。

(五)放管服改革、制度建设和教育培训方面。截止到1125日,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20件,其中换证5件,新发证7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8家次。先后委派了3名药械监管人员参加了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班2期;

(六)科普宣传活动方面。
    <1>
、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522日, 举办了“安全用妆 与你同行”街头宣传活动。现场开展了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化妆品常见品种展示、化妆品常规知识宣传及质量投诉、不良反应知识宣传、皮肤问题咨询和义诊、假冒伪劣化妆品展示和化妆品知识扫码答题等项目环节,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化妆品。活动共发出化妆品安全宣传资料200多份。10月份,为贯彻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在微信平台上开展化妆品知识网络有奖答题活动,号召全局工作人员、药品经营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等人员参加,有效增强安全、合理使用化妆品的理念,切实营造化妆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
、将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在日常监管中将《药品安全知识知多少》、《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新《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派发给经营企业员工及周边群众并现场指导大家如何安全用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同时,发动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药品的过程中将《药品安全知识》、《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等宣传资料派发给消费者,并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作用向消费者讲解药品安全知识,扩大宣传范围。
    <3>
、发动设有LED屏的药店及化妆品经营单位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安全用药”、抗疫知识、禁毒及化妆品安全科普公益标语。在药品经营单位门口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资料、拉宣传横幅,达到有效的宣传效果。同时在我局的微信公众号推送科学使用化妆品、抗疫、禁毒的科普文章以及宣传贯彻各项法律法规,扩大了各项安全知识的传播。
    <4>
、通过微信群培训的方式组织全区30多家药店及医疗机械集中学习与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经营管理相关的业务知识、宣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 我局通过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监管与宣传相结合、经营与宣传相结合及开展会议培训等形式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共派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宣传品1000多份,张贴宣传海报横幅100幅。既向经营者及群众宣传了药械化监管的法律法规,普及了安全用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基本知识,又较好地宣传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七)部门联动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活动方面。先后联合公安、医保、卫健等部门,开展了禁毒、骗保套保、计生用品等执法检查100余家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加大执法队伍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打造法律素养高、精通业务、善于监管的职业化、专业化监管队伍。

<2>、保障基层资金投入,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建议上级在药品监管的经费上多向基层倾斜、加大投入力度。

怀化市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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