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区域协作“四项”工作机制》的反馈结果
在公开征集期间,共收到3条意见和建议,涉及人员调配、职责分工、业务建议等方面。经过分析研判,这些意见和建议被逐条分析并部分采纳到最终的通告。
关于印发《洪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区域协作“四项”工作机制》的
通 知
各乡人民政府,区直相关各单位:
现将《洪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区域协作“四项”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洪江区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洪江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
区域协作“四项”工作机制
为全面高效推动全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区域协作优势,特制定区域协作“四项”工作机制。
一、工作机制
(一)实行区乡联动协助。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建立由区农水局、财政局、司法局、发改局、桂花园乡、横岩乡专业人才为成员的洪江区农村集体“三资”人才储备库,区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整治工作需要报请区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审批后,整体统筹区农村集体“三资”人才储备库人员。储备库人员每年被抽调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二)强化“三资”机构。各乡成立以乡党委主要领导为主任,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副主任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的管理。依托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纪委、财政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服务工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购建、使用、处置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开展配合协作。组织各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参与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检查、乡级自查、驻场解剖麻雀式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和专项审计等工作。
二、保障机制
(一)人才保障。区级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派出业务专家,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推荐专业业务人员,组建农村集体“三资”人才储备库,区乡两级因工作需要组建检查组的,检查组工作人员从人才库中抽调开展检查工作。
(二)业务保障。农村集体“三资”人才储备库人员通过业务培训学习、参加区乡检查实战练兵等方式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队伍“一专多能”。
(三)经费保障。区乡两级齐抓共管、多方支持,根据各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服务中心人员配备、机构职责、办公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四)制度保障。农业农村牵头,其他部门协作,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列制度,制发“三资”登记台账。针对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和债权债务管理,制发《洪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审核表》、《洪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务)增减审核表》、《填表说明》、《洪江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核销备案表》等,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
三、推进机制
(一)人员统筹。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根据整治工作需要,整体统筹各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开展片区协助工作开展。
(二)监督检查。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整体部署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等工作,各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开展乡级自查自纠。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组织、指导交叉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区管委安排部署重大监督检查事项时,由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整合区乡两级监督检查力量,统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统一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乡要加强对问题整改落实的后续跟踪督导,督促相关乡认真落实整改,限期反馈整改结果。对各乡上报的情况和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处置,为协调小组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依据。
四、责任机制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牵头抓总主体责任,全面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密切协调,共同推进;落实乡村主抓责任,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内容,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