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双述双评”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要求落实,党员固定日活动每月按规定程序开展,全体党员按标准主动交纳党费。2019年6月底到“通道转兵”、“粟裕故居”红色教育基了参观学习并重温入党誓词。三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支部“五化”建设。制定了《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的学习,坚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向组织推荐三名优秀的干部。
(二)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全年集中学习8次。二是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系统绩效评估、纳入党建责任和述职评议、纳入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纳入干部任前考察、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并每半年向区工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强化交心谈心。局主要领导定期与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谈,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谈,内容从工作作风、工作困难到近期思想动态,通过交心谈心听取干部心声,解决干部疑惑,化解干部矛盾。
(三)严格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约法三章”,“四风”问题得到根治。深入开展互联网+监督工作,将全体干部个人信息和民生资金发放情况录入互联网+监督系统,接受全社会监督。
(四)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根据区工委、区管委的要求,撤销区企业社保局、机关社保局、工伤保险中心、城乡居保中心,组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并推荐一名年青能力强的干部担任中心主任;撤销就业局,组建就业服务中心;将公务员管理职能划转区工委组织部;将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区医疗保障局;将军转安置职能划转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员已按要求转隶到位,目前全体干部职工思想稳定,拥护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城乡就业工作稳步推进。就业是最大的民生。2019年全区新增城镇就业3267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13.43%;失业人员再就业1806人,完成率为100.33%,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16人,完成率为100.65%;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2人,完成率为101%,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9人,完成率为245%;城镇登记失业率在4.5%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率为100%。一是广泛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大型活动。举办各类招聘会7场,区内外80多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000个,达成求职意向1500余人次,实现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100%就业。二是全面落实就业扶贫特岗政策。指导乡村开展特岗人员管理,严把审核关,并及时将人员信息录入系统,103名扶贫特岗人员全部到位上岗,完成率为147.14%;。三是建立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在15个村设立劳务经纪人,按规定在系统平台内开展各项工作,利用微信群和平台短息功能推送岗位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岗位信息60余条。四是加强扶贫车间建设。设立扶贫车间2家,新增吸纳贫困劳动力5名,完成任务数的100%。五是持续推进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原高档瓷厂内基本建成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一处,吸纳50家企业入驻。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恒翔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六是积极开展培训班。组织创业培训3期90人参加创业培训,其中贫困劳动力11人。组织茶艺师、育婴员、保育员、中式面点师、挖掘机和装载机、叉车技能培训20期858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15人,“两后生”5人,完成率为100%;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人共计100万元,为贷款人员累计贴息15.72万元。七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省平台内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每月进行电话核实、抽查,确保了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减震器”和“稳定器”。预计2019年全区征缴社会保险基金1.8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85亿,地方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2920万元,支付待遇5.8亿元,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其中:企业社保参保企业203家,参保人数14543人,实际缴费13478人;征缴基金9000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2%;争取上级资金补助4.85亿元;企业离退休16200人,发放待遇4.88亿元,发放丧葬费及抚恤金2269万元,收支缺口3.9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33个,在职参保人员2553人,征缴基金8637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征缴321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422万元),退休人员1862人,基金拨付922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2345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3905人),缴费收入140万元,发放养老金480万元。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15个,参保登记9261人,完成任务的98.1%,全年预计征缴90万元;发放1000人次113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264个,累计参保25532人,实际参保人数8122人,征缴基金400万元,支付待遇388万元。社保基金的完整率、安全率均为100%。
(三)人事人才等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原则,严把进人关。公开招聘教师11人,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21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69人,正在有序开展。二是人事工资工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级、晋档、晋薪级工资审批2000多人;乡镇补贴、公安警衔津贴、司法政法委津贴和教龄津贴等审批100人;正常调动、职务晋升和职级并行工资审批34人;办理新进公务员32人的工资核定;办理23人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工资审批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丧葬费、抚恤金审批40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审批58人;企业退休审批 484人,其中:特殊工种54人,病退38人。三是被征地农民工作。全区被征地失地农民1004人,按规定可享受被征地农民待遇人员844人,按月享受政府补贴人员389人,支付补贴92.56万元。
(四)劳资争议纠纷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予受理案件数14件,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件,截至目前,已成功结案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5件,涉及金额7.76万元(其中裁决结案3件,调解结案2件),剩余4件尚未办结的受理案件均在《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规定的时限内。在《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规定时限内的结案率为100%,应双方当事人要求调解案件的调解成功率为100%。日常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了及时、妥善的解答。出台了《关于调整洪江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关于印发洪江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文件,从2019年1月起,人社局负责我区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工作,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相关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同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五)基金运行安全平稳。一是加强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了财政监管、审计监督、内部监控相结合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二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从基金预决算、基金报表、经办机构内部业务控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了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基金安全运行率达100%。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社保基金管理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督,实现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进一步完善了社保基金监管体系。组织基金督查小组,对社会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督查,有效防止基金流失。
三、明年工作思路
(一)抓实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就业扶贫工作。重点培训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加大对培训主体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政策惠及面。保质保量的完成市人社局下达的指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经办落实力度,指导、督促乡、村(社区)、用人单位相关补贴的申报,利用好“互联网+就业+精准扶贫”服务平台做好监督,充分发挥微信工作群的影响力,实现用工信息快速精准的共享。全面完成各项就业扶贫指标任务。
(二)抓好社会保险强化征缴扩面工作。一是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要做到六个统一。即: 统一用人单位登记、统一人员异动、统一缴费工资申报核定、统一征收、统一稽查、统一处罚。二是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参保意识。针对社会保险参保、续保、缴费等政策以及大家关心的待遇领取、转移接续等热点问题作重点、细致的讲解宣传。三是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确立“以稽核促征缴”的思路。加大对企业缴费稽核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争取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从源头上防止基金流失。
(三)人事人才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对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要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岗位设置合理,按需设岗。二是要切实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继续做好公益性岗位清退工作,科学设置岗位,严格日常管理考核。
洪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