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工作汇报
2014年1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立足部门职能,以登记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招商引资为着力点,不断优化服务举措,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落实简政放权,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全面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商总局和省、市、区政府有关下放取消涉及工商行政许可事项的文件精神,积极承接和清理各级政府下放取消涉及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将有关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逐步改为后置,目前,涉及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226项压减为34项,并全部得到了落实。
关于严格落实“湘政办发【2017】24号、湘政办发【2018】8号文件”,其中涉及我部门取消的相关审批事宜已落实如下:
1、【2017】24号文中所取消的第24项、25项、26项及【2018】8号文中所取消的第18项属于药品生产企业同属上级部门监管,我部门没有管辖权限;
2、【2017】24号文中所取消的第1项、第21项已落实监管到位。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一)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依法公示企业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等信息。截至目前,通过该系统公布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35条,动产抵押信息11条,股权出质信息条1条,共有372户企业通过该系统公示了企业年报信息。
(二)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为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我局大力推进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应用工作,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双告知”等信用监管体系。并联席我区23个监管部门进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湖南”的建设工作。明确责任分化,责任落实到了具体单位和个人,有利于部门协同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提高事中事后的监管水平。
在2016、17、18年的年报管理公示工作中,我区企业年报率均已达到95%,顺利完成每年年报管理公示工作,超过两年未年报的企业均已通过公示系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均已吊销营业执照。并利用“湖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三、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及政务大厅办件
我局已全面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系统并录入依申请类、无需申请类事项609条。
在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中,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为平台,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构建宽松便利、公平有序、深度开放的市场环境,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及“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推进顺利。自“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及“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实行以来。按照“一个窗口受理、同步分办、限时办结、统一发件”的模式,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简化了办证程序,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自2016年10月1日实行企业注册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及12月1日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以来,我区共颁发各类企业“一照一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425户,占换证率的86.21%;颁发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一照一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628户,占换证率的27.12%。
为保障我区的市场准入关,2014年1月1日起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各类市场主体预名2372户,新设立各类企业19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5户、个体工商户1036户、其中办理企业变更234户、注销112户、注销备案36户、公司迁入4户迁出5户;办理及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共537户。在严格规范审批程序的同时,严格执行限期办结等各项服务承诺,期间未发生一起超期办照,服务质量上面的投诉。
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积极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及电子营业执照改革
为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得感为目标,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将企业开办办理环节压缩办理,目前我局全面实现在企业准备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天(指工作日),最长不超过5天;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2天,最长不超过3天。如遇特殊事宜可实现当天办结。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提高政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7号)文件精神,确保在2017年10月底就全省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管理和应用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全面推行到位并受理发放电子营业执照5户,外界可以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 : http://gsxt.hnaic.gov.cn:8004/bsdt/passport/login进行自主登记申请企业的预名、开办。
五、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及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洪江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我局已在2018年8月28日向区管委及区编办上报了具体实施方案及“四办清单”。
六、积极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提高政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7号)文件精神,确保在2017年10月底就全省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管理和应用工作。目前我局办理全程电子化业务13起,颁发电子营业执照13户。
七、做好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目前按照简易注销程序我局受理简易注销企业7户。目前,这项改革试点任务已圆满完成。
八、持续优化登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效能。
由过去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窗口)主要负责人、登记事项主办人员多级审核,改为现在的“一审一核制”, 即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受理、审查,材料合格后直接签发。将登记承诺的办事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3-5个工作日,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当场办结、特事特办,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快速准入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对前来办理手续的群众,推行材料齐全马上办、材料不全指导办、遇到困难帮助办、特殊项目跟踪办、重点项目领导办、紧急项目提速办的六办制度。得到企业和群众的高度赞誉。如在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中,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非关键材料有所欠缺的申请,先予以受理、办理。在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时或让申请人事后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补充或更换。这一审批模式,改变了过去申请人和审批窗口因“材料不齐不能办”而发生的“两难”现象,通过“一边准备材料,一边受理初审、办理”,大大降低了审批启动门槛,最大限度地方便了服务对象,缩短了办证时间。
九、加强“放管服”政策集中宣传和公示
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媒体宣传等形式,加强对各类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知晓各项改革政策,助推“大众创业”热潮。同时,将各类改革政策在我局登记注册窗口进行集中公示,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率。
十、积极配合我区招商引资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工委、区管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局招商引资工作积极性,增强招商引资实效,确保完成各项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并制定相关了相关的服务机制。
(一)立足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将服务招商引资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重点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学习,强化登记注册人员亲商、扶商、安商、富商意识。积极做好招商引资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
(二)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咨询服务一次性解答清楚;登记发照全程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凡属我局办理的事,符合条件当即办,能一次办完的事决不让跑第二次,能当天办结的事绝不拖到第二天;凡到窗口办事者,即使条件暂时不符合的,也不说不能办,而只能说该怎么办,换个角度讲问题,变拒之门外为指导服务。
(三)实施文明管理,热情服务。把实施文明服务从习惯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向更深层次拓展和延伸,要把文明管理、文明服务贯穿于为民服务的全过程。来人办事要笑脸相迎,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切实做到“一张笑脸一句话(问候),一把椅子一杯茶”和“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服务不周有歉声、配合服务有谢声”,使文明管理、文明服务在我局窗口部门蔚然成风。
(四)是优化准入机制,营造投资环境。通过统一规范前置审批项目、放宽企业注册资本限制、建立企业服务联络机制、实行“直通车”服务等多项措施,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努力为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企业创造优良的市场准入环境。推行政务公开,将有关市场主体准入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项目、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公开,对来我区投资的大型项目、企业以及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