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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管委工作部门审核转报类权力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7 11:11 【字体:

洪江区环境保护局审核转报类行政权力清单

(共2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备 注

1

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

区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

2

发生辐射事故时

区环境保护局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四十二条  


洪江区旅游局审核转报类事项权力清单

2项)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备 注

1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许可

区旅游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主席令第3号)第二十九条旅行社经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业务,

2.《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第八条第九条

由市局初审,省局审核办证。

2

导游人员年度审核

区旅游局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1号)第四条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