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洪江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洪江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洪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江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怀化市洪江区川山新区仁园小区4栋,电话:0745-7631576,邮编:4182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深入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保障。
(一)强化工作运行体系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由区管委主任任组长,区管委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 区管委办主任和各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乡街、各部门也调整充实了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强化了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与工作指导。二是保障应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网站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占绩效考评的权重为1%(但根据最新消息,取消对各单位网站工作的考核),制定了考评细则,将网站栏目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各单位再将栏目分解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三是对标《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各项要求,建立三级审核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各单位定期准确全面公开本单位信息,对各单位责任栏目开展定期检查和人工读网,综合运用网站检错纠错功能,防止出现单否指标中的一切问题。四是定期发布网站工作检查通报,要求各单位对各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监管实效。五是根据要求,对我区所有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摸底整合关停工作,规范性开展新媒体工作。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不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社会救助、扶贫工作、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区“三公”经费汇总数为485.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07万元、公务接待费210.73万元、公务用车费267.21万元。2019年区“三公”经费汇总数比2018年汇总数减少44.98万元,下降8.48%,其中: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减少40.83万元,公务用车费较2018年减少3.97万元。主要原因我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出国等支出,相比上年汇总数减少。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24,采购总金额10138820元。扶贫领域成绩显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目标,贫困发生率下降至目前的0.12%,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4%。整合扶贫资金4564.88万元,实施各类扶贫项目48个。危房改造、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全面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整合 270万元壮大洪高、渔梁等7个村村集体经济,实现1400多名贫困人口受益。农家扶贫小店建设排名全省第一。污染防治成效明显。较好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怀化市委污染防治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夏季攻势”有力推进,深化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和铁溪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项目治理,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河长制,创建乡级样板河5条,完成河湖“四乱”问题清理6个。完成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主要河流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1个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6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土壤修复治理工程通过省级验收。重大风险防范有效。严格落实“三个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加强,偿还政府性债务1.72亿元。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根据要求,网站基本栏目设置齐全,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截至目前,共发布信息2800条,解读政策文件和法规性文件3条,开展调查征集6期,处理市长信箱信件21件,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日常运行维护采取响应机制,确保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管理明显提升,今年未发生一起危机网站安全的网络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9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38 |
-38 |
1055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8 |
0 |
20185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05 |
-35 |
127800 |
|
行政强制 |
108 |
0 |
328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5 |
-6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101388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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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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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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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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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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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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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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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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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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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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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部分单位公开的重点不突出,更新不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按照省、市政务公开要点做好本区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内容能得到及时更新。
三是突出重点,特别是要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以及涉及“权、钱、人”的管理领域作为我区推行政务公开的重点。
四是抓好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做好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