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2023年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5:1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怀化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精神,现将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在区工委、区管委的领导下,2023年我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主题,规范有序地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23年根据《进一步做好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方案》,建立信息管理员制度,以及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引导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增强信息公开管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加强网站公开信息审核

为提高政务信息准确性,我局严格落实三级签审制,并通过重点信息全面检查,一般信息抽样检查的方式,每个季度都开展政务信息自查自纠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共9条。其中:(1)文件通知3条、规划计划4条、财政信息2条及局领导和内设机构人员变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对上加强工作衔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举办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写作能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