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在区工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洪江区司法局认真履行职责,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群管控等工作,为“法治洪江”和“平安洪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1.加强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且严格执行研讨交流等规定程序。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研讨12次,包括4次党纪教育专题研讨。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政法系统“绝对忠诚、勤学善谋、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实施“清廉机关”建设工程,按时向区集中整治办报送集中整治“三本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纵深推进法治洪江建设
1.推进依法治区有序有力。
一是狠抓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区工委、区管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区工委委员会、管委常务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确保了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召开专题区工委委员会、区管委常务会、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2次、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会议9次,进一步扛牢压实了法治建设责任。二是开展法治工作业务培训。督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了法律明白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有力提升了我区法治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三是加强法治信息报送。截止目前共精选报送法治信息20余篇,其中理论研究文章3篇。
2.合法性审查全面覆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4年度全程参与区管委常务会10余次、协调会10余次。对区管委及部门合同协议20余件、文件10余件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20余份。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拟聘请湖南芙蓉(怀化)律师事务所为区管委法律顾问律师团队,主要参与区管委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每年代理2件以区管委为被告的应诉案件(由区管委指定),参与区管委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对区管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3.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针对全区2023年下半年产生的执法案卷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区10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进行抽查,共抽查案卷41件,结果已向各执法单位进行通报;9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各行政执法机关的程序规定以及裁量权基准,随机抽取行政处罚与行政许可案卷共计74本进行评查,涉及公安、教育、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执法领域。
(三)力促社会稳定,助力平安洪江建设
1.强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2024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00余次,排查发现及依申请调处纠纷201起,调解成功201起,调解成功率100%,涉案金额430余万元,全区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到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全区平安建设贡献了人民调解的力量。
2.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载体,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了对1个省级示范所(河滨路司法所)和1个省级规范所(桂花园司法所)的重点打造以及4个一般所的提质建设。自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我区6个司法所在硬件建设、台账资料、所务管理等方面有了质的提升。
3.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帮扶
目前全区共有在册社矫对象27人(其中:缓刑26人,假释0人,管制0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其中男性23人,女性3人),今年以来,共受委托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8人,接收新增社矫对象16人,解矫13人。迁出2人,迁入0人;管理过程中训诫2人,暂无警告,无提请治安处罚,实现无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目标。2024年远程探视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待71次/101人,同比去年增长100%。全区共有在册刑释安帮对象160人,其涉黑涉恶等重点人员7人。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因人而异的开展帮扶工作。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质量
1.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
截至目前,我区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每个乡街都有公共法律服务站,各个村、社区都有法律服务点,形成1+6+32的法律服务矩阵(即1个区中心、6个乡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和3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群众步行不超过15分钟就能找到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形成15分钟法律服务圈。
2.持续提升法援服务质量
一是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确保法律援助工作高效、便捷。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管,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受援人的满意度。2024 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9件,其中民事28件刑事3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 60余万元。
3.不断优化公证服务
一是加强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公证程序,确保公证质量。2024 年,共办理公证事项 76件。二是改善公证服务场所,设置便民设施,为当事人提供舒适、便捷的服务环境。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列入全区重要议事日程。1至6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春节期间返乡大学生“送法下乡”、“利剑护蕾”、“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及“农村法治宣传月”暨“民法典宣传月”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法治副校长分别在岩门中心小学、中山路小学上法治课。7至12月,组织开展了2024年暑假期间返乡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并聘请6名大学生兼职副所长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召开洪江区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举行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活动、安排部署全区学法考法工作,并拍摄1期普法栏目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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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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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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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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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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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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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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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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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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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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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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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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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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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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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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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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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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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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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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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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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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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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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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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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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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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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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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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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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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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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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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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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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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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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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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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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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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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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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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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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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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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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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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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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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6 |
0 |
6 |
2 |
7 |
0 |
1 |
10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还存在短板,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没有较好开展。二是法治建设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不彻底,部门联动成效不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三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方面。四是基层普法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广泛,还需进一步加强创新,注重实效,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意识,五是部分人民调解员文化层次偏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的质量与水平。
六、2025年重点工作谋划
(一)不断提升人民调解质效
一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完成1个“湖南省模范调解组织”和2个“湖南省规范化调解组织”的建设并通过验收。三是推进调解信息化建设,指导督促各类调解组织熟练使用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
(二)持续加强法治督察
督查重点是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检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查看区本级各部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和各级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宣传,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建立学习宣传长远安排、机制安排、专项安排等情况。其次是查看党委、政府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情况和年度述法等情况,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等情况。
(三)做好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从重点执法部门和重点执法领域入手,监督是否存在涉企行政检查不规范,违法设定实施涉企罚款,逐利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资格管理、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督促落实“两法”衔接等工作重点。三是通过召开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和各协调小组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工作,推动落实《法治怀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怀化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四)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麻阳经验”的学习、发展。我局将进一步根据《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构建发挥部门的联动机制,用惠民政策,在刑释安置人员在就业、帮困上做出实效,避免安置帮教对象因生活困难、家庭矛盾而再次犯罪。 ⠂༯font>⠂༯span>
七、社区矫正亮点品牌工作
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实务技能,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洪江区司法局设置了业务知识测试、分类教育授课、档案整理制作、特色品牌展示、案例分析纠错和业务知识抢答六大项目,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比武。并先后参加市司法局、省社区矫正局组织的社区矫正技能比武活动。我局乐佳豪同志代表怀化市参加全省社区矫正技能比武活动,荣获个人二等奖。
(一)闭环式管理推动工作“效能”。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数量相对较少、居住较为集中的情况,将全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在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局统一管理。实现了全链条、闭环式规范化管理,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综合能力,有效遏制了重新犯罪。
(二)集中式管理提高工作“潜能”。集中管理有助于实施个性化矫正,分类管理,因人施教。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量身定制矫正方案,切实以个性矫正方案统揽社区矫正全过程,真正实现社区矫正“矫行正心”。
(三)人性化管理助力工作“赋能”。通过与怀化市洪江区阳光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签订协议,集中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辅导,并逐人建立心理档案。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水平,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洪江区司法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