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怀化市洪江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怀化市洪江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怀化市洪江区自然资源局、怀化市洪江区统计局
2022年2月24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区工委、区管委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区工委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区管委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全区各乡街、区直单位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2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区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率先使用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区调查图斑共计9545个,平均密度83个/平方公里。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区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洪江区 “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4055.57亩(937.04公顷)。其中,水田11255.07亩(750.34公顷),占比80.08%;旱地2800.50亩(186.70公顷),占比19.92%。另外还有26.54亩(1.77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旱地26.54亩(1.77公顷)。
总体来看,我区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88.58亩(45.91公顷),占比4.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15.41亩(54.36公顷),占比5.8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167.21亩(277.81公顷),占比29.65%;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259.46亩(350.63公顷),占比37.4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124.90亩(208.33公顷),占比22.23%。在城镇村庄范围内的耕地中,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88.58亩(1.08公顷);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38亩(0.69公顷)。
(二)园地10493.40亩(699.56公顷)。其中,果园10098.12亩(673.21公顷),占比96.23%;茶园115.79亩(7.72公顷),占比1.10%;其他园地279.49亩(18.63公顷),占比2.66%。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桂花园乡、横岩乡。
(三)林地115385.26亩(7692.35公顷)。其中,乔木林地79947.16亩(5329.81公顷),占比69.29%;竹林地28452.03亩(1896.80公顷),占比24.66%;灌木林地2193.26亩(146.22公顷),占比1.90%;其他林地4792.80亩(319.52公顷),占比4.15%。“二调”时为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因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建设实地为林地2988.11亩(199.21公顷),根据相关要求,我区将对这类林地进行特殊管理。
(四)草地277.03亩(15.14公顷)。其中为其他草地277.03亩(15.14公顷),占比100%。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桂花园乡。
(五)湿地299.58亩(19.97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区涉及1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299.58亩(19.97公顷),占比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702.96亩(780.20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5832.29亩(388.82公顷),占比49.84%;村庄用地5136.37亩(342.42公顷),占比43.89%;采矿用地135.14亩(9.01公顷),占比1.1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99.16亩(39.94公顷),占比5.12%。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一街区、二街区、四街区。
(七)交通运输用地3616.87亩(241.12公顷)。其中,公路用地948.64亩(63.24公顷),占比26.23%;农村道路2255.98亩(150.40公顷),占比62.37%;城镇村道路用地338.77亩(22.58公顷),占比9.37%;交通服务场站用地51.44亩(3.43公顷),占比1.42%;;港口码头用地15.64亩(1.04公顷),占比0.43%;管道运输用地6.41亩(0.43公顷),占比0.18%。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88.60%。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234.64亩(1082.31公顷)。其中,河流水面13903.18亩(926.88公顷),占比85.64%;水库水面243.75亩(16.25公顷),占比1.50%;坑塘水面588.76亩(39.25公顷),占比3.63%;沟渠717.74亩(47.85公顷),占比4.42%;水工建筑用地481.64亩(32.11公顷),占比2.97%。总体来看,河流水面的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95.64%。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