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二)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航政管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车船维修(造)、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建设及岸线使用布局的行业管理和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区辖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属地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上报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区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战备工作。
(十)制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区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单位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安全股等6个职能股室,下设公路管理局等5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4人,临时人员4人。无公务车辆。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 收入预算:2019年预算总收入306.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95.86万元;其他拨款110.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预算总支出306.01万元。
1、基本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284.41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196.25万元,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等;公用支出88.16万元,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预算支出为21.60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1.60万元。
四、重要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9年我局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16万元,与 2018年预算增加4.62万元,上升5.53%。增加的原因为经费标准适当提高,保障基层基本运转。
2、本年度三公经费23.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39万元。和去年相比较,同比下降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2.6万元。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政府采购11.7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48万元、办公耗材6.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我单位房屋面积为185平方米,价值为26.3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69.93万元。
5、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无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