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教育系统开展公办教师违规兼职兼课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深入贯彻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推动“以学谋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根据怀化市教育局、怀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印发的《关于开展怀化市教育系统公办教师违规兼职兼课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怀教通〔2024〕8号)文件要求,特开展洪江区教育系统公办教师违规兼职兼课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公办教师违规兼职兼课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在职在编教师。
三、整治内容
1.教师在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兼课的;
2.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
3.教师参与民办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的;
4.教师本人或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
5.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课后,以此吸引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的;
6.其他违规兼职兼课行为。
四、举报电话和邮箱
区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45-7623281;举报邮箱:807605436@qq.com。
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