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1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和《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要求,经培训机构申请,区教育局核准,现依法依规对以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培训机构不再具备相应的办学资质,不得再从事校外教育培训活动。
被注销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表 注销机构名称 地址 举办者 办学内容 办学许可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怀化市洪江区 劳动路207号 杨旸、杨恋 文化艺术培训 教民143128170000149 91431200MA4T3U4D0Y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洪江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联系。 通讯地址:怀化市洪江区新民路181号 电话:0745—7623281 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