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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来源:洪江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9-29 09:56 【字体:小 大】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认定步骤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网报时间

10月8日至10月20日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网报确认时间

10月9日至10月23日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发    证

请电话咨询认定机构证书领取时间

洪江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教师资格申请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应在洪江市行政区域内;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洪江区中医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四、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直接在网上上传,办证照片邮寄)

(一)本人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二)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三)照片要求为白底一寸证件照,宽度应在290到300之间,高度应在408到418之间,图片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应小于190K。邮寄1张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一致的照片,邮寄地址:怀化市洪江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黄静,联系电话:0745-7636352;或直接交洪江区教育局人事股。

(四)学历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见洪江市网上公告中的附件)。体检结果提交由认定机构与体检医院直接对接体检结果,或由申请人上传电子件。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表,体检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本人上传。

(七)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八)无犯罪记录证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盖章电子件。

可通过线上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公众号(微警务-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者线下往户籍地派出所申请。申请人本人上传。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

(三)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体检注意事项:凡在洪江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凭身份证自行到洪江区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体检前在体检表粘贴申请人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一致的照片,并由体检医院在照片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745-7636352、0745-7623281

 

 

附:下载体检表,洪江市教育局政务网址:

http://www.hjs.gov.cn/hjs/c123684/202604/92612007b7d0458f8e1b8adeb1b339e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