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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洪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洪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16:10 【字体:

2020年洪江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文旅广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9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7条。及时回应信箱群众来信1件,均已按时办结。

二、工作举措

1.坚持统筹推进。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了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2.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保障、督促检查、队伍建设,采用定期通报和座谈会议等形式,对各股室(二级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抓长效、出实效。

3.严格审发流程。组织办公室和业务科室信息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初审、审核、审发的上网信息“三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严格做好采集、编写、审核、报送等各环节的流程把关,确保信息安全、准确。

三、公开方式

1.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落实专人定时更新内容,主动公开文旅咨询、景区注意事项等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机构改革后机构职能变动、领导任职及个人简历公示等内容,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新媒体平台。严格按照“用好管好新媒体”有关要求,充分利用 “洪江文旅广体”微信公众号,坚持每周更新内容,对日常工作动态、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及时进行推送。2020年共发布或转发微信信息107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18.7016万元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通过不懈努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达到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目标,有效回应了社会关注,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但在此过程中仍存在内容不具体、信息公开服务的便民性不高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创新公开形式,优化新媒体运用与管理,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二是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能力,通过更多渠道为社会广大群众或其他组织获得文旅广体局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