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审计局值班制度
为严格落实区工委、管委关于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实行领导带班制。每个值班日安排一名值班领导及一名股室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工作。
2、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
3、值班地点:各办公室。
4、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二、值班时间
重要活动日、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遇重要情况,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局领导和职能股室;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交班时的未结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交办或告知有关职能股室。
2、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要求
1、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中记录清楚来电情况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领导,根据局领导指示做相应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1.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
2.因工作需要需调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须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3.因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脱岗、误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谨在值班期间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5、局领导和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值班未在岗在位的,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值班人员因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或处置不当,给我局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