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统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洪江区统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洪江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区工委、区管委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核心,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统计执法检查,有效地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新成效,着力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着力推进常态化学习贯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汇编》)等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区工委、区管委抓统计工作的主体责任。二是相关部门系统学。组织乡(街道)和区直机关单位每年以多种方式开展系统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三是统计法党校专题学。常态化推进统计法纳入党校课程。
2.有效推进部门配合协同。2023年5月5日,区纪工委监工委办公室印发《洪江区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洪区纪办〔2023〕7号),研究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专项治理行动不断走深走实。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1.认真落实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每年年初,下级党委政府要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同时要求区发改局、科工局、高新区、住建等相关区直单位向区管委报告年度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并将领导干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2.深入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作用。全区上下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对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从统计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全面提升依法统计工作水平。
3.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充分利用“12·4”全国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重要时点,围绕统计中心工作,采取线下开展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线上《统计法》发表署名文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促进公众了解统计、走进统计、感受统计,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三)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
1.强化统计工作保障。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配强统计局班子力量,为统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强乡(街道)统计人员的备案管理,确保统计队伍相对稳定。推进乡(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大统计人员培训力度。2023年先后组织乡(街道)和各行业统计员培训200余人次。及时落实统计调查和信息化建设经费,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2.抓好统计专项监督工作。区工委、区管委层面有有关部门及乡(街道)均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区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本行业统计工作制度,积极做好与纪检、审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等统筹衔接。
3.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6家,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家,均已完成年度检查工作任务。通过执法检查,强化督促指导,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在内控制和外部监督,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二、存在的不足
1.统计法治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缺失、公务员编制较少、年轻化专业人才不足等问题。统计人员大多数是兼职人员,担负的统计任务较为繁重、精力分散,难以专心从事执法工作,平时对统计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整体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2.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薄弱。我区基层统计人员配置数量不足,在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等方面投入较少,整体素质有待提升。积极主动性不够,数据质量意识不强。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履行法定职权。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强化统计法治人员培训,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强化基层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业务培训,结合数据核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不断扩大统计法治覆盖面,严格落实数据质量责任,防范统计造假、数据失真。
怀化市洪江区统计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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