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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1-28 10:04 【字体:

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重点工作。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发布与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其中,重点公开了行政许可处理结果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103.6万元。确保了公众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亦无结转申请。我们持续完善申请渠道畅通保障机制,确保一旦收到申请能够依法依规及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保密审查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规范文件属性源头认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依托洪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同时利用单位政务公开栏等线下渠道进行补充公开,努力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考核范围,明确各股室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和指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平台互动服务功能应用有待加强:虽然保持了信息发布平台的正常运行,但在利用平台开展在线互动、回应关切、征集意见等方面主动性不够,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在涉及部分重点领域,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市政服务细节等方面,信息公开的内容可以进一步深化细化,以满足公众更高层次的信息需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平台互动功能,增强回应实效: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的相关功能模块,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建立健全网上诉求受理、反馈机制。对公众通过平台提出的咨询、建议和关切,做到及时响应、专业解答、有效互动,提升政务服务的在线互动水平。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拓展信息覆盖面:将围绕住建领域中心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明确公开标准,特别是在工程建设、住房保障、城市更新、安全管理等领域,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持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