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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民政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洪江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18 16:35 【字体:

   2021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完成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一是截至5月底,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50元/月,达到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的不低于550元/月标准;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2271户3269人,1-5月累计发放低保金624.884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79.34元,超过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的不低于374元标准。二是截至5月底,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320元/年,达到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的不低于4300元/年标准;全区有农村低保对象96户133人,1-5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6.296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40.06元,超过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要求的不低于229元标准。三是按每人300元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慰问金104.01万元。

(2)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一是截至5月底,我区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14户119人,1-5月累计发放生活供养金41.613万元、日常照料护理费43.19万元。二是按每人500元标准,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春节一次性慰问金5.7万元。

  (3)做好城乡临时救助。截至5月底,对因突发性、临时性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190人发放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金20.54万元。

  (二)、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工作

   一是加强老年福利。采取八条措施,对敬老院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加强人员体温检测;落实每日报告制度。目前,我区社会福利院、第二福利院没有发生养老机构人员感染事件。截至6月份高龄补贴、百岁老人长寿津贴按80-89岁老人50元/人/月、90-99岁老人80元/人/月发放、100岁以上按300元/人/月标准发放,半年发放百岁老人长寿津贴0.69万元,发放高龄补贴18.65万元。二是加强儿童关爱。建立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洪江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已开始动工建设,即将完成一期建设,启动二期建设。项目建成后,我区将拥有一个集生活照料、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惠及全区及周边县市少年儿童。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要求乡街全面摸底,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上报。并做好系统信息录入和更新。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加强孤弃儿童保障力度,通过定期巡访,询问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健康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并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要求村(社区)加强标语横幅、安全警示宣传以及孩子的教育工作。我区现有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共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名。2021年累计发放散居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3.99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0.933万元。三是开展慈善工作。2021年5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会同关工委、疾控中心等部门到洪江区关爱中心看望艾滋病儿童,给他们带去了慰问物资,并询问了儿童的身体等状况;开展腾讯99公益“点亮微心愿”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向社会募集善款用于困难群众的春节慰问;完成2020年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工作。做好年审系统信息填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真实无误。四是开展“2021年“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困难群众慰问活动” 。对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受灾困难群众、特困残疾人、困境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对象进行慰问,共计为220余位对象,发放慰问品、慰问金约12万元。

   (三)、稳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一是完成换届选举工作。2021年2月初,全面完成我区33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对本届换届选举资料进行收集;所有照片,表格,文字材料全部归档。根据本届换届选举结果,对“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的社区工作人员信息进行更新。为新一届村(居)委员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为各乡街、村、社区发放《村(居)民委员会法律法规普及读本》一书,使新一届村(居)委员会成员增强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4月7日,组织洪江区各乡街领导、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共320人参加了全省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第二次集中培训。组织本区城乡社区干部下载手机APP,参加《社区干部云学院》的培训学习,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三是做好社区治理工作。上报《湖南省优秀村规民约推荐表》,将我区桂花园乡堆边村的优秀“村规民约”向省市进行推荐。编写完成洪江区“红色地名故事—贺龙托孤”。推荐桃李园社区书记李婷香、菖蒲村村民梁高云作为“全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并报送相关推荐资料。

  (四)、不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一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上半年来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业务的人数为147对,办理离婚业务的人数为60对,补办结婚证的人数为32对;补办离婚证的人数为3对,婚姻登记合格率和出证准确率均达100%。二是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今年上半年分别把一名贵州天柱籍、一名云南普洱籍流浪乞讨人员送回了家,让他们回到了亲人的怀抱。截至6月15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人。托养机构到目前未发生一起流浪人员感染事件。三是全力推进殡葬事业发展。殡仪馆项目占地33亩,计划总投资3050万元,修建七个悼念厅,火化车间,骨灰存放楼,综合服务中心及其他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预计2021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今年上半年我区火化率一直保持在50%以上领先各县,节地生态工作稳步推进。四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三月份已经完成了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和补发工作,从2020年的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2021年每人每月70元。2021年1-5月份共为我区困难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24.682万元,累计发放3526人次。我区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24.86万元,累计发放3552人次。截至2021年5月份,我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数为711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人数为703人。

  (五)、推动社会组织全面发展

  一是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截至2021年6月16日,我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共64家,其中社会团体5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家。依法办理社团成立登记1家;社团变更登记1家。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局启动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为提高年检工作的效率,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发文、政府网站公告、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截至6月16日,全区应检社会组织62家,省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审批通过年检报告书的社会组织44家,年检合格44家,参检率71%,年检合格率100%。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总结和“回头看”工作。在洪江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社会组织违法违规举报措施的公告。积极推进我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工作,通过社会组织微信工作群、电话问询方式、审核年检报告,目前未发现我区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社会组织无违法违规活动。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做好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二)、基政建设和地名区划。全面完成《怀化市标准地名志》、《怀化市标准地名词典》和《洪江市地名志.洪江区部分》的编撰工作。进一步组织城乡社区干部参加《社区干部云学院》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能力。

  (三)、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大力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中的作用。认真做好社会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和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平台的数据信息

 (四)、社会事务管理。做好流浪乞讨精神智障人员救助工作。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强化婚登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全区“两项补贴”残疾人的信息管理,做好三部门协同联动。组织各乡街民政从业人员学习残疾人“两补”政策文件,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进一步抓好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升,通过培训、学习、奖励等措施,提高养老护理员综合素质。从硬件、软件上,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水平。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依托社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层面,采取公建民营、社会力量投入等方式,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采取社会力量投入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短期托养、喘息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加强孤弃儿童保障力度,通过定期巡访,询问生活学习心理健康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督促乡民政办定期巡访并加强关爱保护工作。加强慈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做好救助、慰问、募捐等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及时救助。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可持续性发展。

 (六)、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克服厌战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按照联防联控要求,落实服务机构“五有”措施,执行“八个最严”要求,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零感染、零病例。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改,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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