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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洪江区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1-30 15:33 【字体:小 大】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在区工委、区管委的领导下,2019年我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主题,规范有序地做好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公安局)

 206

减39

 167

行政强制(公安局)

 172

减49

123

行政处罚(交警)

9120

减1530

7590

行政强制(交警)

 520

减20

5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交警)

259116元

减少13761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人口)

 61050元

减少1050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770277.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1 

0 

6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对上加强工作衔接,理顺信息公开程序,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积极举办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写作能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通过多种渠道,灵活运用工作平台,把与群众密切关注的工作内容作为政府公开工作的中重点,加大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寻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政府公安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促进我区公安工作的开展。

我局将严格按照《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新闻稿件“三审”制度,严格遵守“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维护管理本单位负责栏目的信息,杜绝各类问题的发生,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谨性与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