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拟定全区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进全区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3、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区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4、组织拟订全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5、指导全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6、主管全区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及特色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申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
怀化市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经济运行股等8个职能股室。核定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差额0人,自收自支0人。实有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24人,临时人员5。现有车辆0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下设二级机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散装水泥墙体材料监测服务中心。三个二级预算单位,均属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支出包括保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24.1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厉行节约原则。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5.1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54.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65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24.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导致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5.15万元(含上级财政补助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154.67万元,占7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2万元,占9.70%,卫生健康支出8.91万元,占4.57%,住房保障支出12.65万元,占6.4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82.8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3.71%,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5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2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29%,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2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行政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5.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49万元,下降82.6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导致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明确日常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今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22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3年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88万元,项目支出12.2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