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区法普办〔2023〕3号关于印发《洪江区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1)
洪江区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文件
洪区法普法办〔2023〕3号
关于印发《洪江区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街、各区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
现将《洪江区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洪江区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洪江区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着力抓好中期检查评估,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落实“五新四城”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美好怀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送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
2.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开展宪法“九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宾馆、进景区)”;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加快改造提升“小湾法治文化公园”。
3.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浓厚风尚。
4.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各类企业经营者法规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扎实推进政法部门“一企一专班”“法治体检”等专项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5.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普法教育活动,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和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民族宗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止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诈骗、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6.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推行分众分类普法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
2.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指导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落实,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推动“百名优秀法治副校长”“百堂精品法治课”评选,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
3.加强基层和行业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4.加强对弱势群体和特殊对象的法治宣传。认真做好普法进农家“村村响”农村广播节目,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监狱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强制戒毒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其回归社会。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
1.精准对接法治需求。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2.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建立“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建立5G智慧普法平台,为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急需的法律知识普及、及时的法律咨询服务。
3.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四、建立普法与依法治理长效机制
1.在守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制定、修改过程中扩大社会参与,解读法律问题,加强相关普法工作。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
2.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推动各单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发挥社会力量普法作用,组织推动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最美公益普法个人”推荐宣传等活动,培树公益普法典型。
3.加强普法能力建设。实施普法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工程,组织普法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加强新时代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新媒体应用等业务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
4.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总结好的典型经验做法,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的作用,加强交流借鉴。科学制定考核评估指标,对各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先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推动解决问题、强化实效,并做好省、市对洪江区“八五”中期考核验收迎检工作。
五、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系列活动
1.大学生“送法下乡”。利用寒暑假时间,持续开展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打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提升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比例,提升活动成效。认真做好司法所“普法专责副所长”的选聘工作,发挥回乡大学生服务家乡振兴乡村的作用,确保参与大学生寒暑假送法的参与人数在2022年的基础上增长20%。
2.“千所联千村”。积极参与省厅组织的“千所联千村”活动,组织嵩云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联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乡村振兴重点村,参与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决策法律论证、重大事项议事协商、重大经济项目谈判、重大合同审查把关、村规民约制订修改等,在社会治理、治安防控、综合执法、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矛盾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培训乡村“法律明白人”,为基层依法治理、乡村振兴派出法治服务工作队。
3.“法治进非遗”。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法治的深度融合,积极参与以“‘湘’遇非遗,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大赛,创作一批具有洪江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争取选出一批能在世界非遗日、全省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现场进行展示的作品。
4.“民主法治示范村”集中宣传展示。组织市级、区级媒体对我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集中宣传的报道活动。
5.“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按照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坚持高质量、重实效的原则抓好创建工作,把示范创建过程变成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6.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按照区创文办的工作要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确保怀化市在2023年创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使全区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知晓率达到90%以上。
附件:洪江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
附件
洪江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责任清单
序号 |
月份 |
重要时间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1月 |
中国人民警察节暨110宣传日 |
按照指定主题 |
区公安局 |
1月底 |
2 |
2月 |
“2·2”世界湿地日 |
湿地保护法律法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 |
2月底 |
3 |
3月 |
“3·8”国际妇女节 |
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
区妇联 |
3月底 |
4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3·21”世界森林日 |
森林法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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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22”世界水日和 3月22日至28日“中国水周” |
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
||
7 |
“3·23”世界气象日 |
气象法律法规 |
区气象局 |
||
8 |
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 |
区教育局 |
||
9 |
4月 |
“4·7”世界卫生日 |
卫生法律法规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4月底 |
10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 |
区国安办、区司法局 |
||
11 |
“4·22”世界地球日 |
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2 |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3 |
4月份最后一个星期 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
职业病防治法 |
区卫健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4 |
税收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最新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等法律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洪江区税务局 |
||
15 |
5月 |
“5·1”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 |
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月底 |
16 |
五四青年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
团区委、区教育局 |
||
17 |
“5·8”世界红十字和红新月日 |
按照指定主题 |
区红十字会 |
||
18 |
5月《民法典》宣传 |
《民法典》 |
区司法局 |
||
19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 |
区应急管理局 |
||
20 |
“5·18”国际博物馆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 |
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21 |
“5·19”中国旅游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22 |
科技活动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 |
区科工局 |
||
23 |
“5·22”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
区自然资源局 |
||
24 |
“5·31”世界无烟日 |
禁烟法律法规 |
区卫生健康委、区爱卫办 |
||
25 |
5月第三个周日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 |
区残联 |
||
26 |
6月 |
“6·1”国际儿童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
区教育局、团区委 |
6月底 |
27 |
“6·5”世界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
区生态环境局 |
||
28 |
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 |
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29 |
6月中旬全国“食品安全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0 |
“6·14”世界献血者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31 |
“6·25”全国土地日 |
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等法律法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2 |
“6·26”国际禁毒日 |
禁毒、戒毒等法律法规 |
区公安局、区禁毒办 |
||
33 |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
按指定主题 |
区金融办 |
||
34 |
全国安全生产月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区应急管理局 |
||
35 |
7月 |
七一建党节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
区纪工委监工委、区委组织部、区工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 |
7月底 |
36 |
8月 |
八一建军节 |
涉军法律法规宣传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8月底 |
37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 |
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
38 |
“8·26”全国律师咨询日 |
按指定主题 |
区司法局 |
||
39 |
9月 |
“9·8”国际扫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
区教育局 |
9月底 |
40 |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区委宣传、区文明办 |
||
41 |
中国农民丰收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
42 |
全国质量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3 |
青少年法治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
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团区委 |
||
44 |
10月 |
10月第二个星期四世界邮政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法律法规 |
区邮政分公司 |
10月底 |
45 |
“10·17”国家扶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
区乡村振兴局 |
||
46 |
11月 |
“11·1”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 |
区国安办 |
11月底 |
47 |
“11·9”全国消防日 |
消防法律法规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
48 |
12月 |
“12·1”世界艾滋病日 |
《艾滋病防治条例》、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2月底 |
49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 |
||
50 |
“12·4”国家宪法日 |
按指定主题 |
区司法局 |
||
说明:1.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宣传活动; 2.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实际,突出但不限于以上节点和内容,组织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 3.如该表中存在未列入的单位,请相关单位按表格样式进行添加,并报市普法办邮箱; 4.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情况(总结、信息、照片、影像资料等)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区普法办邮箱:965984747@qq.com。 5.此宣传责任清单将作为年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一项考核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