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经研究,决定成立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下称区管委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区管委行政复议机构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区管委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聘期3年,现将组成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布如下:
主 任:田 勇 区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胡建平 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杨高石 区司法局一级主任科员
委 员:杨湘怀 区自然资源局法制股负责人
朱志奇 区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
向思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股负责人
包孝文 区城管执法局法制股负责人
刘 杰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法制股负责人
李翊华 区公安局法制股工作人员
张 迪 区司法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刘 锟 区公共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区管委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
洪江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