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洪江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有关精神和《怀化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了解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具备相应的时间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积极地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以及在行政法领域有较高理论水平或者丰富实践经验的、有政府法律工作或担任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六)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
(七)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主要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工作职责
1.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重大问题研究,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以及行政执法监督调研等活动;
3.受区司法局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4.反映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向区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监督动议;
5.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6.承担区司法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二)工作要求
1.保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正确使用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不得转借或者另作他用;
3.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妨碍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行政执法活动,不得损害行政执法相对人利益;
4.未经区司法局同意,不得就参与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通过任何自媒体、社交网络等方式对外发布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情况;
5.不得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邮箱513495643@qq.com;联系人:李雪莹,联系电话:18797571207,现场报名地址:洪江区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与政策法规股。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自愿报名,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意见。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以PDF格式文件一并发送电子邮箱。
(二)审核及聘任
区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等方面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任名单。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司法局报洪江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颁发洪江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证书。
(三)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二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不尽职尽责、有违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要求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聘期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积极履职、成绩突出的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区司法局予以表彰。
附件:洪江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
洪江区司法局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