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示公告
我区2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不慎遗失,现申明作废。
姓名:谭皓月,工作单位: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区分局,证件号码:18130015519,执法区域:洪江区,有效期:2027年10月31日。
姓名:朱振国,工作单位:怀化市洪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证件号码:18130119005,执法区域:洪江区,有效期:2027年10月31日。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有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745-7622918)。利用行政执法证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洪江区司法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