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司法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上半年,司法局在区工委、管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进,扎实工作,阶段性完成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创新创业、精致精美、宜居宜游、古色古香的洪福洪江,为全面依法治区做出了贡献,现将2020年上半年具体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治建设始终摆在首位,学习贯彻政治理论,增强政治自觉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系统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见实效。
二是深入整改落实市委第十六巡察组在我局巡察期间提出的问题,专题召开党组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是坚持“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全面建设“五化”支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政治体检”,严查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就交办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五是积极响应《中共洪江区工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把落实“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日常监管、重点谈话提醒、违规违纪严格处罚上报等方式保证司法行政队伍始终保持优良作风。
(二)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各项要求,着力推进法治洪江建设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权责边界,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继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适度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和下放行政执法权。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对全区推行三项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
三是健全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政府各部门与司法机关沟通、配合、协调机制。
四是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法治人才库,通过招聘选优、配齐等方式,增强立法、监察、执法、司法等法治人才力量。落实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抓好立法、执法、司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基层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推动法治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多层次、多渠道有序交流。
五是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普法氛围。近半年来,我局联合区各部门先后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扫黑除恶集中宣传、国家安全知识集中宣传、全区农村法治宣传月、送法下乡、环保法治宣传、禁毒宣传等活动,以法治学习宣传为“龙头”,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五千余份。
(三)坚持推进良法善治,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实效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近半年,我局接到了区管委以及区直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14件。在了解事件背景、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听取责任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对以上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查找文件中的法律适用错误、单位行权错误等问题,提出合法、合理的修改意见,使文件的规范性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是承办我区行政复议案件。我区人少地狭,行政纠纷较少,今年上半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共3件,我局积极作为,在查清事实、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对行政复议案件做出复议决定。同时,在区清整办的公房清理案件中积极作为,帮助办理强制执行案件4件,将4间原本属于区管委所有,实际居住人已不符合居住条件但不接受清退的直管公房,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收回了直管公房。
三是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主要做法是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两倍,在刑事案件方面达到了司法部推行的刑事全覆盖的工作标准。今年上半年,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件,其中民事案件8件,刑事案件16件,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0人次,为困难群众代书民事诉状4份。主要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相邻关系、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雇佣关系等多个领域。
四是开展点援制与排班制相结合的服务制度,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效果。将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擅长案件类别、办理案件数等信息情况公示供受援人选择,优先尊重受援人对办案律师的自主选择。确保办案质量的提高,又确保办案效果的实现。
五是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法援工作站、点工作建设。加强各工作站、点之间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实现法律援助与群众“零距离”。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与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发挥了社区矫正业务管理、人员定位、视频监控、实时视频音频交互等作用。并配齐了所需设施设备(高拍仪、指纹仪、签到仪等),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作用,全面使用生物考勤仪和矫务通,电子腕带佩戴及手机app定位率达到100%。截至目前,我区在册服刑人员共18人,缓刑16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管制0人。其中男性15人,女性3人。今年累计居住地变更0人,警告1人,重新犯罪率均为0,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
二是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继续将社区服刑人员及安置帮教人员技能培训纳入全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创业培训范畴,制定技能创业培训实施办法,对接人社部门开展实质性培训工作,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帮助安置帮教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重点关注涉疫情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截至目前,全区各调委会共排查纠纷近1300次,预防6起纠纷。共主动及依申请调处57起矛盾纠纷,调处率为百分之百,其中达成书面协议29起,涉案金额近300万元,纠纷类型为婚姻家庭纠纷9起、邻里纠纷23起、合同纠纷1起、劳动纠纷2起、损害赔偿纠纷13起、山林土地纠纷1起、医疗纠纷5起、其他纠纷3起。
四是有效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将律师事务所、法学会全部成员安排进入涉法涉诉接访值班名单,定期在区信访局涉法涉诉接访办公室接待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五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文件。继续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重要领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五)深入疫情、汛情防控最前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成立怀化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落实一对一居家隔离陪护、走访排查、巡逻劝导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进一步积极发挥司法局职能作用,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为人民群众提供涉疫情法律咨询服务,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要求,灵活适用电话约访等非接触法律咨询方式。
二是积极落实汛情I级响应,全力完成我区各项防汛任务,全局工作人员排班参与桂花园村、田湾社区地质灾害点监测,通宵值班,随时根据汛情变化完成人民群众劝导与转移安置工作。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对照年初的工作要点安排,我局将针对尚未完成、尚未取得实效的工作,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区为主线,以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
(二)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积极与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衔接,进一步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深入开展,制定依法治区建设规划(2019-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19-2025)。
二是严格组织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宣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是组织开展十进十创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创建一批“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宣传示范项目(工程)”、“公平守信示范门店”、“学法守法示范家庭”。
四是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考评与各乡(街道)、区直各单位法治工作考评。
五是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12.4”宪法日及宪法宣传月等活动、邀请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来我区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宣讲,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活动。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对违法的“红头”文件及时亮剑;加强对区管委重要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为区管委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提供有力的参谋服务。
二是推动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定。促进各部门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推动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四是强化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评查监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完成“放管服”相关工作,一是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和法律保障,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奠定法治基础。
六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
七是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开展文书质量评查,做好能力验证和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认可的推荐评审工作,推进司法鉴定等入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四)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确保人员管控到位,无脱管漏管及再犯罪情况发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
二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务管理,加大扫黑除恶的线索摸排,扩大扫黑除恶战果。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扎实做好人民调解,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落实村、乡镇街道、区级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真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推广由农村“五老”、乡贤、能人参与人民调解,摸排梳理、挂牌化解一批重点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率。
(五)增强责任意识,做好其他工作
一是继续按照区工委、区管委的要求做好扶贫、综治、安全生产等各项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区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
三是注重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形成地方特色,打造工作品牌。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讲好司法行政故事、传播司法行政声音。
总之,2020年下半年,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更加严格的贯彻落实好区工委、区管委的安排部署,重点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保持思想的敏锐性和开放度,将工作做到实处,打开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怀化市洪江区司法局
2020年6月29日